当好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速览

时间: 2024-01-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655

1月23日,在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本报记者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了相关梳理,供读者阅览。

(时侠联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 成绩亦斐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97023件,同比上升37.7%。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4035件20037人、审查起诉案件33291件46662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27218件、公益诉讼案件2533件、立案侦查44人、办理信访申诉和司法救助案件19912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2994件,同比上升16%。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132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154件,依法追捕追诉156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9件,抗诉意见采纳率85%。对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与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073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不当434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依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50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48件、再审检察建议223件,法院审结后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4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37件,监督民事审判行为,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依法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2件。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中,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464件。

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8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开展诉前磋商2144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281件,全部获法院支持。

围绕食品药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办理民生领域犯罪案件2157件、公益诉讼案件1272件。市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涉医保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制发检察建议,协助市医保局在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开展综合治理。

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办理涉妇女、老人、残障人士等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办理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2件。

有力服务乡村振兴,起诉破坏耕地、林地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犯罪37件58人,办理耕地保护、城乡基础设施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155件。

新的一年 工作圈重点

2024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将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聚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强化检察履职,做优成渝金融检察监督、长江生态检察官等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工作品牌,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聚焦服务全市“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强化检察履职,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实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新质生产力,厚植发展新优势。聚焦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检察履职,助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

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民生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争取监督和支持。深化“莎姐守未”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犯罪,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等工作,做实刑事和解、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有效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

树牢正确政绩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队伍建设方面,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开展赛马比拼、选树典型等活动,激励检察人员新担当新作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全面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确保“打铁必须自身硬”。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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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速览

1月23日,在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本报记者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了相关梳理,供读者阅览。

(时侠联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 成绩亦斐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97023件,同比上升37.7%。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4035件20037人、审查起诉案件33291件46662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27218件、公益诉讼案件2533件、立案侦查44人、办理信访申诉和司法救助案件19912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2994件,同比上升16%。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132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154件,依法追捕追诉156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9件,抗诉意见采纳率85%。对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与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073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不当434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依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50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48件、再审检察建议223件,法院审结后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4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37件,监督民事审判行为,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依法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2件。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中,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464件。

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8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开展诉前磋商2144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281件,全部获法院支持。

围绕食品药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办理民生领域犯罪案件2157件、公益诉讼案件1272件。市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涉医保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制发检察建议,协助市医保局在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开展综合治理。

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办理涉妇女、老人、残障人士等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办理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2件。

有力服务乡村振兴,起诉破坏耕地、林地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犯罪37件58人,办理耕地保护、城乡基础设施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155件。

新的一年 工作圈重点

2024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将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聚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强化检察履职,做优成渝金融检察监督、长江生态检察官等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工作品牌,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聚焦服务全市“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强化检察履职,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实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新质生产力,厚植发展新优势。聚焦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检察履职,助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

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民生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争取监督和支持。深化“莎姐守未”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犯罪,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等工作,做实刑事和解、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有效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

树牢正确政绩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队伍建设方面,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开展赛马比拼、选树典型等活动,激励检察人员新担当新作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全面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确保“打铁必须自身硬”。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