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在保障申请执行人通行权利的前提下,从源头化解了邻里多年积怨,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相邻通行起冲突 惹得纠纷不断 “你还扯!这路又不是你家的,凭啥子不让人过?” “嘿!有本事你就不要从我家院坝过撒!” 发生争吵的是大足区某村村民王甲(化名)、王乙(化名),二人既是堂兄弟,又是邻居。两家相距百米远,共用一条通行道路,王甲外出都需从王乙院坝经过。 2020年9月,王甲像往常一样,驾驶三轮车从王乙院坝外侧经过。因下雨天,车上携带许多烂泥,经过院坝时弄脏了地,二人因此发生纠纷,僵持不下。 当地村民委员会得知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王甲向王乙支付修建公路款3000元,付款后公路归双方使用,此外,今后王乙不得阻拦车辆通行,若因王甲通行压坏马路,由王甲补修。 调解后,双方怒火暂时得以平息,但二人心里始终有个“疙瘩”…… 为这“三尺”大打出手 昔日邻居成“仇人” “你瞎了吗?晒起稻谷看不到,直接就压过去了。” “你聋了迈?喊你收谷子,喊半天不理人!” 2022年7月,王甲开车从王乙院坝经过时,碾压了王乙晒的稻谷,双方矛盾一触即发,王乙夫妇与王甲夫妇争吵打闹成一片。民警及120赶至现场,将王乙送至医院,经诊断,王乙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同年8月,大足区公安局对双方进行调解,但王甲夫妇二人不愿赔偿医疗费,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9月,王乙将王甲夫妇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甲夫妇赔偿王乙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0余元。 邻里通行的“刺”,在王甲、王乙两家人的心里越扎越深…… 堆砌的阻拦物 是邻里和谐关系的“阻隔墙” 为了避免王甲随意开车进入院坝,王乙便在院坝内堆放砖头、石子等杂物阻拦车辆通行,切断了王甲驾车出行的唯一通道。 2023年2月,王甲以王乙夫妇多次在共用道路上堆放砖头、石子等杂物阻拦通行为由,将王乙夫妇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拆除阻拦物。法院判决被告王乙夫妇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拆除阻拦物。同年6月,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王乙夫妇未按期履行,王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登门 拉近“邻距离” 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既要保证案件顺利执行,又要尽力修复邻里关系,让双方当事人和睦相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逾期不履行可能产生的后果,但王乙始终不愿拆除阻拦物。 执行法官软硬兼施,一方面,对王乙银行账户进行限额冻结,计划将冻结钱款用于支付他人代拆除费用,以防出现被执行人坚持不拆除的情况;另一方面,执行法官深知强制拆除不是最优解法,本案不仅要拆除堆砌于院坝的阻拦墙,更要拆除两家人的“心墙”。 于是,执行法官采取“上门走访+多方协调”的办法,既向当事人及其他村民了解情况,又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王乙的子女、村委会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他每次开车经过,带很多烂泥在我院坝上,尤其是秋收季节,真是没办法晾晒苞谷和谷子。” 了解到被执行人不愿履行拆除义务的真正原因后,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当事人所在村庄,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做通思想工作。同时,还联系了被执行人子女,进一步劝导其父母尽早拆除阻碍物,并就后续如何解决烂泥及谷物晾晒等问题进行沟通。 无妨让三尺 邻里出入相友 “我会尽快把砖头这些搬开,不会再影响通行了。” “那我之后开车过路的时候,也会注意保持道路干净,也不压稻谷了。” 通过执行法官多方努力,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将阻碍物拆除,两家也重归于好。 日前,执行法官前往现场检查阻碍物是否拆除,发现原来被堵住的道路宽敞明亮。双方当事人以茶相待,纷纷感谢执行法官:“谢谢法官,路畅通了,两家的疙瘩也解开了。” 通讯员 董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