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交通安全无小事。有些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通过红绿灯路口时,常常为了少等几秒红绿灯,随意掉头,结果酿成交通事故。 1月31日,刘某勇驾驶小型轿车沿萱花路往昌州大道127方向行驶,行驶至蚂蝗桥红绿灯路段,为少等红绿灯,通过右转导向车道后掉头往127方向行驶时,与正常行驶由杨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后经事故民警判定,当事人刘某勇驾驶小型轿车违法掉头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无责任。 交巡警提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