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全国人大代表这一年 | 全国人大代表陈友坤:为法治进步而勤勉履职

时间: 2024-02-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23

开栏语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3月5日举行。为营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前良好舆论氛围,介绍在渝全国人大代表过去一年的履职成效,本报今日起开设“我当全国人大代表这一年”专栏,讲述在渝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故事,彰显新时代人大代表的使命担当。

(陈友坤)

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友坤善用自己的专业履职,为助推法治进步、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而依法勤勉履职。其中,《关于多举措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其茁壮成长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该建议也成效不错。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陈友坤从支持民营企业增强信用、创新金融产品、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办理该建议中,中国人民银行赴多地开展专题调研,还邀请他赴山东参与调研。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加大货币政策对民营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截至2023年底,私人控股企业贷款余额超过41.2万亿元,全年同比多增9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已累计为140家民营企业发行的2438亿元债券提供了增信支持;我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9.4万亿元,同比增长23.5%。

在2023年两会闭会期间,陈友坤提出的一条建议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采纳,让相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维护。

据了解,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当事人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的事由径直缩减为“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和“经高院审委会讨论决定的”。而该《办法》颁布前,当事人只要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无论是事实有误还是适用法律有误,均可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3年4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的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中,陈友坤提出,该试点限缩了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范围,提高了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门槛,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试点期间,高院二审案件原则上“自审自查”,让高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自己作出的生效裁判,存在很大难度和阻力;导致最高人民法院案件量大幅降低,逐渐脱离司法一线,不利于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建议,2023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结束后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9月28日起,不再执行该《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法院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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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全国人大代表这一年 | 全国人大代表陈友坤:为法治进步而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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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3月5日举行。为营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前良好舆论氛围,介绍在渝全国人大代表过去一年的履职成效,本报今日起开设“我当全国人大代表这一年”专栏,讲述在渝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故事,彰显新时代人大代表的使命担当。

(陈友坤)

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友坤善用自己的专业履职,为助推法治进步、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而依法勤勉履职。其中,《关于多举措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其茁壮成长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该建议也成效不错。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陈友坤从支持民营企业增强信用、创新金融产品、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办理该建议中,中国人民银行赴多地开展专题调研,还邀请他赴山东参与调研。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加大货币政策对民营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截至2023年底,私人控股企业贷款余额超过41.2万亿元,全年同比多增9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已累计为140家民营企业发行的2438亿元债券提供了增信支持;我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9.4万亿元,同比增长23.5%。

在2023年两会闭会期间,陈友坤提出的一条建议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采纳,让相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维护。

据了解,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当事人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的事由径直缩减为“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和“经高院审委会讨论决定的”。而该《办法》颁布前,当事人只要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无论是事实有误还是适用法律有误,均可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3年4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的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中,陈友坤提出,该试点限缩了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范围,提高了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门槛,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试点期间,高院二审案件原则上“自审自查”,让高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自己作出的生效裁判,存在很大难度和阻力;导致最高人民法院案件量大幅降低,逐渐脱离司法一线,不利于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建议,2023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结束后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9月28日起,不再执行该《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法院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