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三有”构建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新模式

时间: 2024-03-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522

本网讯(通讯员 龙游)2023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公布、执行、清理、废止等全过程,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据、有方、有序,构建全周期管理新模式,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据”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发文机制,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等制度,将文件制发程序、制发范围等相关资料下发给各文件制定主体单位。建立季度抽查机制,通过检查发文目录、实地调研等方式,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范围全覆盖。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实施细则,实行“扣分”推进。

在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方”方面,强化部门协作,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在审核中加强与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合法性审核符合文件制发目的。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借助专业力量,组建合法性审核专家库,建立“1+N”审核机制,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实行联动审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审查,强化涉及公平竞争内容的合法性联动审查,实现合力管理。

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序”,强化动态管理,集中统一发布,在区政府网站设立规范性文件库,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发布、统一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定期动态清理,每年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领域等工作开展专项清理。及时废止调整,对清理后需要废止的文件,在征求起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及时废止,2023年以来,实时“动态”调整共计废止18件。

2023年以来,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黔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0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推进了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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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司法局“三有”构建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新模式

本网讯(通讯员 龙游)2023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公布、执行、清理、废止等全过程,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据、有方、有序,构建全周期管理新模式,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据”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发文机制,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等制度,将文件制发程序、制发范围等相关资料下发给各文件制定主体单位。建立季度抽查机制,通过检查发文目录、实地调研等方式,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范围全覆盖。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实施细则,实行“扣分”推进。

在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方”方面,强化部门协作,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在审核中加强与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合法性审核符合文件制发目的。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借助专业力量,组建合法性审核专家库,建立“1+N”审核机制,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实行联动审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审查,强化涉及公平竞争内容的合法性联动审查,实现合力管理。

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序”,强化动态管理,集中统一发布,在区政府网站设立规范性文件库,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发布、统一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定期动态清理,每年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领域等工作开展专项清理。及时废止调整,对清理后需要废止的文件,在征求起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及时废止,2023年以来,实时“动态”调整共计废止18件。

2023年以来,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黔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0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推进了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