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3月9日,在渝北石船镇石统路,驾驶员董某驾车行驶至一弯道处,由于操作不当将车开进了道路边的土坡里,造成车辆受损的单车事故。 当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石统路羊儿坡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看见,一辆白色轿车车头、轮胎、车门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驾驶员董某操作不当所致。当时,董某驾车从石船镇战旗村返回两路城区,由于夜间视线不佳,加上他对道路不熟悉,当行车至一弯道时,没有注意右前方的弯道,驾车径直朝弯道冲去,将车开进了路边土坡。 民警了解事故经过后,对事故进行处理,判定驾驶员董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董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第一款规定,对董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夜间开车一定要控制车速,尤其在山区道路夜间行车,辅助照明光源很少,如果路遇危险地段,应停车查看,看清情况后再行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