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城口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热火朝天。城口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收集和反映群众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意见,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 近日,城口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城口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群众对条例知晓度不高,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还不强,反映出条例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检查组发现问题后,立即向城口县公安局反映,要求整改。截至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时,由城口县公安局牵头,已组织了线上线下宣传、咨询和培训活动7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养狗微信群等推送规范养犬短视频100余条,养犬不文明现象得到改善。 此外,检查组还通过边检查边反馈边整改,督促重点管理区犬只登记工作,城区200余只犬已采集登记114只。 正是这一个个“微痛点”得到解决,推动了群众体验的大提升。前不久,在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远东指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大家的事情,要持续关注城市建设,不仅仅是大项目,也要包括这些微痛点,要和县督查办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推动解决,提高群众的幸福感。 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城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分别牵头联系一个社区的创建工作。多次到联系社区检查工作进度、帮助解决难题。城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主动担起桂花井社区共建牵头职责,推动各单位与社区一道建立社区网格共建基金,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划分为5个组,每周五下午到社区报到,按照社区统一安排,开展“敲门行动”、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同时,社区有需求时,城口县人大机关也会组织党员干部到现场提供支持,实现社区“吹哨”、人大“报到”。3月以来,城口县人大机关干部已到所在网格开展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整治2次。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