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自动巡航 助力枯水期船舶通航安全

时间: 2024-03-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442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当前,嘉陵江正值枯水期,黄花园大桥至草街航段主航道最低水深低至1米,航道条件变差,激流险滩密集,通航安全风险增大,不仅影响过往船舶通行,同时也对执法艇巡航带来挑战。为此,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结合“防雾战枯”专项行动,利用无人机自动巡航系统,打破巡航检查时空限制,克服航道条件不利影响,提升巡航检查可及性,利用全局视角动态掌握航道、水工工程和船舶有关情况,助力枯水期船舶通航安全监管。

该系统通过事先建立的3D航道模型,预设航线,远程指令,实现无人机从机场自动起降、自主巡航,并实时画面传输,以保安全。

3月以来,该大队利用该系统护航川籍货运船舶平安过境嘉陵江2个航次,巡航嘉陵江黑羊石、飞缆子、利滩、桌子角等重要险滩共12次,巡查井口在建大桥等重点水工项目10次,督促2家水工项目规范设置施工航标2处,并利用无人机侦察取证,查处违规驾驶船舶的违法行为1起。

该大队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数字赋能,加强自动无人机、长江北斗、船讯网、海事之手等在交通执法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深挖数字潜能,狠抓执法能力和数字执法建设,全力提升数字监管水平,保障嘉陵江船舶通航安全。

同时,该大队提醒,船舶开航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相关规定,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客(货)装载等情况进行自查,保障船舶的消防救生、舵机、AIS等安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要随时注意收集水情信息,并根据航道维护水深,充分考虑拟经航段的水深合理装载,控制船舶吃水,留足富余水深,严禁超载、冒雾、冒险、超吃水等违章航行;要严格按照航标配布标识的指引在航道内航行,切勿航行于航道外,避免发生搁浅事故;行经控制河段、浅滩、桥区等重要航段,船长应当亲自操纵船舶或监督航行;船舶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交通执法部门发布的航行通(警)告,合理选择航路,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避免在控制河段、弯曲、狭窄航段会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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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自动巡航 助力枯水期船舶通航安全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当前,嘉陵江正值枯水期,黄花园大桥至草街航段主航道最低水深低至1米,航道条件变差,激流险滩密集,通航安全风险增大,不仅影响过往船舶通行,同时也对执法艇巡航带来挑战。为此,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结合“防雾战枯”专项行动,利用无人机自动巡航系统,打破巡航检查时空限制,克服航道条件不利影响,提升巡航检查可及性,利用全局视角动态掌握航道、水工工程和船舶有关情况,助力枯水期船舶通航安全监管。

该系统通过事先建立的3D航道模型,预设航线,远程指令,实现无人机从机场自动起降、自主巡航,并实时画面传输,以保安全。

3月以来,该大队利用该系统护航川籍货运船舶平安过境嘉陵江2个航次,巡航嘉陵江黑羊石、飞缆子、利滩、桌子角等重要险滩共12次,巡查井口在建大桥等重点水工项目10次,督促2家水工项目规范设置施工航标2处,并利用无人机侦察取证,查处违规驾驶船舶的违法行为1起。

该大队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数字赋能,加强自动无人机、长江北斗、船讯网、海事之手等在交通执法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深挖数字潜能,狠抓执法能力和数字执法建设,全力提升数字监管水平,保障嘉陵江船舶通航安全。

同时,该大队提醒,船舶开航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相关规定,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客(货)装载等情况进行自查,保障船舶的消防救生、舵机、AIS等安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要随时注意收集水情信息,并根据航道维护水深,充分考虑拟经航段的水深合理装载,控制船舶吃水,留足富余水深,严禁超载、冒雾、冒险、超吃水等违章航行;要严格按照航标配布标识的指引在航道内航行,切勿航行于航道外,避免发生搁浅事故;行经控制河段、浅滩、桥区等重要航段,船长应当亲自操纵船舶或监督航行;船舶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交通执法部门发布的航行通(警)告,合理选择航路,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避免在控制河段、弯曲、狭窄航段会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