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 (通讯员 黄春燕 郭蒙政) 认为老年人的钱好偷,便专门找在菜市场买菜的老人作案。近日,长寿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团伙专门行窃买菜老人的案件。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杨青等4人在龙河镇、双龙镇,专门到菜市场,将黑手伸向买菜的老人。据悉,被告人假意跟被害人搭讪,以聊天转移其注意力的方式,多次掩护同伙用刀片划老人包实施扒窃。 法院审理认为,杨青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4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判处杨青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杨琛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被告人张峰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