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大同镇:“四项措施”确保扶贫项目落地

时间: 2017-08-04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54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余飞) 为了着力改善群众人居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确保按期“脱贫摘帽”。近日,彭水县大同镇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在9月底实现人畜饮水、人行便道、房屋院坝、不安全住房、灶台、厕所、圈舍等扶贫项目落地。

一是“镇上限价下单”。严格按照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1+14”要求,采取镇政府提供材料,农户自建的方式,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对每个项目的材料和运费进行详细概算,统一价格,将材料价格单子发给各村(社区),由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村上采购发放”。各村(社区)接到材料价格单子后,统筹协调,对材料的采购、运输、发放精准到位,建立采购发放台账,切实做到“一户一案”,真实、备查。

三是“农户签收实施”。材料由村(社区)负责配送到农户家中,农户逐项签收下货,自行组织劳力实施建设,按时按要求完工。

四是“镇村验收报账”。项目自建完工后,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严按质量标准要求逐户进行验收,合格后即可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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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大同镇:“四项措施”确保扶贫项目落地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余飞) 为了着力改善群众人居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确保按期“脱贫摘帽”。近日,彭水县大同镇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在9月底实现人畜饮水、人行便道、房屋院坝、不安全住房、灶台、厕所、圈舍等扶贫项目落地。

一是“镇上限价下单”。严格按照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1+14”要求,采取镇政府提供材料,农户自建的方式,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对每个项目的材料和运费进行详细概算,统一价格,将材料价格单子发给各村(社区),由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村上采购发放”。各村(社区)接到材料价格单子后,统筹协调,对材料的采购、运输、发放精准到位,建立采购发放台账,切实做到“一户一案”,真实、备查。

三是“农户签收实施”。材料由村(社区)负责配送到农户家中,农户逐项签收下货,自行组织劳力实施建设,按时按要求完工。

四是“镇村验收报账”。项目自建完工后,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严按质量标准要求逐户进行验收,合格后即可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