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法院:突出“三项重点”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

时间: 2017-08-1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65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秀红)近年来,梁平区法院按照市高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理清落实司法责任的整体框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突出“三项重点”严格落实司法责任。

据悉,该院突出规范分案机制,制定《随机分案办法》,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原则,以案件性质所对应的审判业务部门为单位,将案件按立案先后顺序,依照法官姓氏拼音字母为序直接分配到案件承办法官,并明确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等实行指定分案的相应情形,确保分案工作公开透明、公平有序,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同时,该院突出明晰定案机制,修订《审委会工作规则》,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先行过滤机制,明晰定案、咨询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量。

此外,该院出台《院庭长带头办案促进司法责任制度落实暂行办法》,突出要求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领导每年办案数量不低于全院员额内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0%,进入法官员额的庭长、副庭长每年办理案件数分别不低于所在业务庭员额内法官结案数的70%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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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法院:突出“三项重点”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秀红)近年来,梁平区法院按照市高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理清落实司法责任的整体框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突出“三项重点”严格落实司法责任。

据悉,该院突出规范分案机制,制定《随机分案办法》,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原则,以案件性质所对应的审判业务部门为单位,将案件按立案先后顺序,依照法官姓氏拼音字母为序直接分配到案件承办法官,并明确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等实行指定分案的相应情形,确保分案工作公开透明、公平有序,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同时,该院突出明晰定案机制,修订《审委会工作规则》,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先行过滤机制,明晰定案、咨询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量。

此外,该院出台《院庭长带头办案促进司法责任制度落实暂行办法》,突出要求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领导每年办案数量不低于全院员额内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0%,进入法官员额的庭长、副庭长每年办理案件数分别不低于所在业务庭员额内法官结案数的70%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