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露) “喝酒不开车”越来越多的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但同样有个别人总是心存侥幸,秀山县的黄某,就因一时侥幸心理醉酒驾车,因此,黄某或将面临驾照被吊销的处罚。 近日,黄某刚从外地赶回秀山探亲,在与亲朋好友聚餐时多喝了几杯,酒后黄某想去小卖部买槟榔,自认为从家到小卖部距离近,晚上没什么人和车,便自行驾车前往。 亲朋团聚喝酒本无可厚非,但酒后开车,罔顾交通法律法规却是万万不能。黄某行至辖区李家湾路口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黄某涉嫌醉驾,或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提醒:“喝酒不开车、醉酒不碰车”,最好的做法是,要开车,就坚决滴酒不沾,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既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