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巡回审判在路上
②搭建简易“科技法庭”
③院坝审理当庭宣判 本网讯(通讯员 黄琬然) 近日,涪陵区法院李渡法庭家事审判小组来到李渡街道某农户院坝,利用便携式巡回审判装备,搭建起简易的“科技法庭”,就地审理、当庭判决一起赡养纠纷。 原告刘某已年近80岁,生育有3个儿子、4个女儿,丈夫去世后,7个子女却为刘某赡养问题相互推诿,以至刘某仅靠每月80元养老金艰难度日,经村社干部多次调解无果,政府只得为刘某指派了援助律师,将7位子女告上法庭。 李渡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为原告减缓了诉讼费,并立即向7位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送达过程中,法官了解到7位被告之间相互猜忌,均认为母亲“偏心”,将自己给的生活费给了其他子女,遂都不再支付母亲赡养费,并认为母亲是“咎由自取”。法官意识到该案仅靠调解无法真正教育和约束7名被告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在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法官决定到原告刘某住所地巡回审理该案。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有序推进,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并无争议,原告刘某在庭审中多次表示部分子女存在虐待、殴打行为,希望与大女儿向某共同居住生活,由其余子女支付赡养费用;其余6名被告坚持反对,认为大女儿会因此“获益”,表示老人应单独居住或者与其他子女共同居住。法官休庭调解未果,综合考虑老人的意愿及7名子女的性格、居住地、经济能力等因素后,当庭判决:由大女儿与原告刘某共同居住生活并负担其日常生活和生病期间的护理,由其他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用。 庭审结束后,原告刘某非常满意赡养方案,7名被告也明确表示愿意服从法院判决。 旁听群众中,不少老人暗自垂泪。更多群众表示,通过旁听本次案件自己充分认识到了赡养义务的内容,老人需要的不仅是经济上的供给,更是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中的照料;通过旁听庭审,自己认识到了农村“赡养难”问题日益突出。村社干部则表示,今后会更加重视辖区内的老人赡养问题,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及时了解老人生活状况,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赡养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