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晶)近日,彭水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41名农民工,经过法院调解,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据了解,2017年7月至9月,王某等41名农民工先后到余某所承包的工程工地务工,同年10月,工程完工后,余某未按时向王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随后,王某等人多次向余某追索报酬,但余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今年1月,王某等人向彭水县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该院支持其起诉,彭水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后决定支持其向法院起诉,法院受案后,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彭水县检察院派员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余某向王某等41名农民工支付共计28万余元的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