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首次申领身份证不收工本费

时间: 2018-04-0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62

本网讯(记者 李亚)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4月1日起,我市停征市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即日起,居民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再缴纳工本费,之前已经征收的工本费,将按程序由各区县公安机关组织全额退还。

据介绍,4月4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为切实将这项便民利民的好事做好,市公安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即日起,停征本市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于4月1日以来已经收取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将待财政部门按程序返还后,由各区县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市民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费收据到受理点办理退费事宜。

据了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包括以下5种情形: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的,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首次申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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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首次申领身份证不收工本费

本网讯(记者 李亚)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4月1日起,我市停征市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即日起,居民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再缴纳工本费,之前已经征收的工本费,将按程序由各区县公安机关组织全额退还。

据介绍,4月4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为切实将这项便民利民的好事做好,市公安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即日起,停征本市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于4月1日以来已经收取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将待财政部门按程序返还后,由各区县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市民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费收据到受理点办理退费事宜。

据了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包括以下5种情形: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的,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首次申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