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聚焦学前教育“入园难”等问题

时间: 2018-05-3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71

本网讯(记者 王海成)29日,记者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针对“入园难”“入园贵”“家长不放心”等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市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多管齐下突破幼儿园教师量少质弱的瓶颈,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对学前教育工作举行专题询问。

人们常说教育是家庭的头等大事,学前教育更是老百姓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昨日上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会议审议。记者注意到,这份报告重点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举措。

在问题方面,报告指出,目前,尽管重庆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普惠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学前教育仍是重庆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具体表现为:资源结构不合理、成本分担不合理、学前教育投入不足、保教质量相对偏低。

对此,报告中表示,接下来,重庆将围绕“入园难”“入园贵”“家长不放心”等问题,以学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调结构、强导向、提质量、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在具体工作措施上,报告中提到,将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扶持力度,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优先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扩建部分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改善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采取“新建一批、移交一批、回收一批、回购一批、改建一批、登记一批”等灵活多样的措施,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将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引导更多的民办幼儿园主动提供普惠性服务,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

同时,将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适时适当调整分区域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提高经费部分主要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此外,在教师配备方面,将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把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任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配备。并督促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落实各类社会保障政策,按国家规定落实对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倾斜政策,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与在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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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聚焦学前教育“入园难”等问题

本网讯(记者 王海成)29日,记者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针对“入园难”“入园贵”“家长不放心”等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市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多管齐下突破幼儿园教师量少质弱的瓶颈,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对学前教育工作举行专题询问。

人们常说教育是家庭的头等大事,学前教育更是老百姓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昨日上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会议审议。记者注意到,这份报告重点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举措。

在问题方面,报告指出,目前,尽管重庆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普惠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学前教育仍是重庆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具体表现为:资源结构不合理、成本分担不合理、学前教育投入不足、保教质量相对偏低。

对此,报告中表示,接下来,重庆将围绕“入园难”“入园贵”“家长不放心”等问题,以学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调结构、强导向、提质量、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在具体工作措施上,报告中提到,将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扶持力度,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优先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扩建部分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改善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采取“新建一批、移交一批、回收一批、回购一批、改建一批、登记一批”等灵活多样的措施,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将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引导更多的民办幼儿园主动提供普惠性服务,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

同时,将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适时适当调整分区域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提高经费部分主要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此外,在教师配备方面,将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把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任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配备。并督促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落实各类社会保障政策,按国家规定落实对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倾斜政策,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与在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