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法宣传月活动

时间: 2018-06-05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27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冉启驰)为有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8年5月,彭水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行政审判宣传月”活动。
彭水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分析近些年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领域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涉诉、涉执案件较多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药监局、县国土房管局等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工作交流会、疑难案件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对行政诉讼法及新司法解释进行宣传解读,特别是针对新司法解释中关于原告资格、被告主体、起诉期限、起诉条件、受案范围、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受到影响,非诉执行案件中的申请程序、送达程序、催告程序、被执行主体、权利救济程序,以及新司法解释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不出庭的说明义务和后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解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5月,先后走进行政机关5次,与40多名行政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工作交流,推进了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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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法院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法宣传月活动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冉启驰)为有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8年5月,彭水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行政审判宣传月”活动。
彭水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分析近些年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领域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涉诉、涉执案件较多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药监局、县国土房管局等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工作交流会、疑难案件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对行政诉讼法及新司法解释进行宣传解读,特别是针对新司法解释中关于原告资格、被告主体、起诉期限、起诉条件、受案范围、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受到影响,非诉执行案件中的申请程序、送达程序、催告程序、被执行主体、权利救济程序,以及新司法解释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不出庭的说明义务和后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解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5月,先后走进行政机关5次,与40多名行政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工作交流,推进了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