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玮 肖庆)6月25日晚上7点多,大多数人都已经下班回家,但在大足区人民法院的办公楼内,执行干警的加班时间才刚刚开始。为了更快地让老百姓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他们每月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加班,通常会忙到晚上10点。在大足法院执行局,每一间办公室的桌上和地上都堆满了《执行案件卷宗》,每一个工位墙上都布满了备忘贴,每一名执行干警都聚精会神地忙着处理手中的案子。 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配置了1个综合管理团队和4个执行实施团队,40余名执行干警每年要处理全区数千件执行案件。他们的工作可能不被老百姓所熟知,但在银行、医院、房产处、车管所、写字楼,甚至偏僻乡村,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执行干警一直在路上。 执行力量调节失衡“天平” 2012年6月,由于被告李某未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偿还原告赵某欠款23万元,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通过“四查”,李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2012年12月,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2014年2月,未收到还款的赵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区人民法院曾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但李某从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后经多次查找也未找到他本人。1年后,经申请人赵某提供较准确的线索,执行法官才将李某控制,对其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大足区人民法院再次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李某有履行本案的能力但拒怠于履行,并且故意隐瞒家庭财产状况,更改手机号码等行为,规避法院执行的动机明显,给我们执行带来很大的阻力。”该案件的承办人乾兴旺说。 2016年夏天,执行干警通过相关人员提供的线索,在合川和北碚交界处发现了李某的行踪,并连夜将其提押回大足。经过询问情况、下达拘留决定书、带被执行人体检、办理拘留交接等工作后,已是次日凌晨5点。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的经济情况不好,家庭压力也很大,短期内给不出那么多钱,于是就跟申请人赵某多次沟通协商,最后才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金额,李某东拼西凑一次性结清了欠款。”乾兴旺说。 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案和金融借款案在执行案件中占比最多,由于处理财产较多、执行金额较大,执行程序复杂,“找人、找物、找财”面临的阻力也不小。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工作时间,执行干警在外办事总是争分夺秒,起早贪黑提押被执行人更是家常便饭,有时候连最基本的休息时间都无法保证。在每一次执行任务中,执行干警都会尽全力调衡倾斜的“天平”。 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2007年3月11日,无证驾驶机动三轮摩托车的杨某文在中敖加油站附近避让相对行驶的车辆时,将行人杨某利撞倒造成腰部骨折,杨某利将杨某文告上了法院。经大足区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杨某文赔偿原告杨某利因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文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08年1月,杨某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随即通过多方查明,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文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法律程序,当年4月18日,法院终结了这次杨某利申请执行杨某文的执行程序。 2017年,仍未得到任何赔偿的杨某利再次向大足区人民法院求助。十年间,杨某利因为当年腰部受伤无法正常工作,造成家庭破裂,在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也无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她的生活十分困难。2016年由于前夫患病死亡,留有一女,急需用钱的杨某利再次陷入了困境。 当执行干警得知杨某利的情况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即启动了对她的司法救助程序。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执行干警忙前忙后帮助杨某利准备救助审批表、生活困难认定条件等相关材料,杨某利很快便得到了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发放的司法救助金4.5万元,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为了让申请人得到应有的赔偿,2017年5月23日,案件恢复执行。 根据杨某利提供的线索,加上案外人提供的举报材料等,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杨某文,并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考虑到被执行人杨某文已年满60岁,身体状况较差,且基本无劳动能力,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给家属做工作,最终杨某文的家人愿意拿5万元来了结此事。 保障人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是司法救助的初衷,近年来,大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遵循救助标准和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仅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还做到及时提供救助。 团队精神凝聚为民情怀 “只要是涉及民生类的案件,我们都会根据情况优先处理。”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林海说,法院执行工作就是为了改善民生、促进地区发展、维护地区稳定。去年,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案件4612件,执行结案率高达90.985%,法定期限内执行结案率100%,实现执行兑现标的金额6.289亿元……这所有的一切,都凝聚着执行团队中每个人的智慧和汗水。 陈咨蓉是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书记员,26岁的她是个干事雷厉风行的“女汉子”,办理法律文书、整理卷宗、制作传票、网上查控等各种杂活儿她都得心应手。如今怀有7个月身孕的她仍坚守在岗位上,同事们加班的时候,她也没闲着,甚至晚饭都来不及回家吃,全靠丈夫把饭菜送到办公室。除了喝水和上厕所的间隙,她会顺便去走廊走动一小会儿,其余时间都在工位上办公。 “每天高强度的工作虽然很累,但也非常充实。特别是在网上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存款、房产等可执行财产后,就很有成就感。一想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顺利实现,我就感觉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陈咨蓉说。 尽管整个团队都在为每一个权利的实现而努力着,但也有少数老百姓不理解法院执行局的工作。当执行干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依然无法找到任何财产线索,无法执行到位时,有的群众就会认为法院开了张“法律白条”。 “一些群众无法理解‘执行难’‘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的区别,比如:查无财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导致的执行不能,并非我们不愿意去执行。尽管有的被执行人确实有房,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仅是维系生存的唯一的必要的基础性住房,不存在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法院尽可能不执行该住房。不能因为他欠钱不还就把他全家赶出去睡大街,在法律上,人的生存权是大于其他普通债权的权利。不过,一旦发现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采取执行措施。”林海说。 白天,执行干警忙着接待案件当事人,让其了解执行进度,根据线索,四处奔波,找人、财、物……;晚上,他们加班整理堆成山的执行卷宗,了解案件情况、梳理执行程序、搜集线索……面临诸多困难,他们没有停下前进的脚步。 如同歌曲《执行使命》中所唱:“阳光下,有我们不息的匆忙;风雨里,看得见我们的行装;法庭外,是我们常奔向的地方……每一回执行的较量,为正义增加了重量,每一个日夜的奉献,决胜在法治的战场,每一个权利的实现,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