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查获的安全带“打结”行为 本网讯 (通讯员 冯成鹏 记者 杨 雪)8月以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带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几种驾乘人员给安全带“打结”的新技能值得警惕。执法人员提醒,给安全带“打结”,不仅让“生命带”失效,还会被罚款100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上道行驶的车辆必须使用安全带。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贪一时“舒服”,想方设法改造安全带,甚至人为给安全带“打结”。 8月以来,执法人员查获多起驾驶员给安全带“打结”的情况:某公司专职司机王某用扎带将安全带收口打结捆住,导致安全带始终处于松弛状态,完全丧失安全防护效果;出租车司机江某将安全带拉长后用一个长尾夹在收口处夹住,阻止安全带回收;货车司机李女士用了更简单粗暴的方式,用一个钢制扳手在安全带上绕两圈作为结点将其完全卡死,既不能拉长,也不能收缩。“‘打结’后的安全带系起来很方便,插销固定后只需轻轻挂在肩上就和正常使用的安全带外形一样,能躲过电子眼,身体不用时刻都被‘捆住’,这样舒服。”王某被查获后,这样解释给执法人员听。 然而,执法人员表示,“打结”后的安全带形同虚设,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2015年9月30日,王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沪蓉高速垫江段发生侧翻,车上8人中1人被甩出车外,6人重伤,1人轻伤。经过调查发现,受到严重伤害的6名乘客均没有使用安全带。驾驶人王某虽然使用了安全带,但也仅仅是形式上将安全带斜挎在胸前,并没有按照三点式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系牢靠。在事故中唯一受轻伤的是副驾驶人员,他是全车唯一正确使用了安全带的。 执法人员介绍,检查中发现,安全带“打结”现象在货车中尤为普遍。有近五成的货车驾驶人对安全带进行了各类形式的“打结”,有近七成的货车驾驶人没有正确使用三点式安全带。执法人员表示,虽然执法部门在不断加大查处整改力度,但要根治安全带违法行为,让安全带回到“生命带”的正确轨道上,还需要全社会交通参与者共同提高行车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