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巫山县公安局在全县251个劝导站、26个乡镇(街道)和342个村悬挂横幅500余条,刷写宣传标语20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50余块,发布宣传公告3400余份。 印制宣传手册、宣传单、扇子和布袋,累计发放100000余份,致全县市民的一封信50000余份。在全县所有宾馆的4000多个房间内摆放扫黑除恶宣传摆台,在宾馆、KTV等娱乐场所电脑屏幕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百姓福祉。 希望我们每一次行动,都能提高您对“扫黑除恶”的认识。 要扫什么黑,该除哪些恶? 发现这15种行为赶紧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迂、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相勾连以及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的黑恶势力。 11、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12、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巫山县举报电话:023-57650110 ; 110 巫山县举报邮箱:32764375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