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龙溪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时间: 2018-10-2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87

本网讯(通讯员 倪小兵)10月10日,彭水县龙溪镇召开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为即将进行的新一轮土地确权颁证、即将开工的渝襄高铁和年末岁尾农民工返乡大潮背景下矛盾纠纷的提前研判、预防和化解。

培训开始前,该镇党委书记王洵就做好当前全镇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和下一步加强全镇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政治高度、人民群众的需要、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调解队伍的现状四个方面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减少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夯实基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按照中央和市、县要求,建立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体作用。三是要坚持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从强化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立足实际发展创新“枫桥经验”、探索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四个方面着手,及时发现矛盾苗头隐患,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培训会上,该镇司法所负责人结合司法所的性质、工作职能及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通过引用具体事例就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制作、调解技能及应把握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讲解,强调各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要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好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此外还结合调解案例生动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位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提出的无理要求,调解员一定要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在不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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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龙溪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本网讯(通讯员 倪小兵)10月10日,彭水县龙溪镇召开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为即将进行的新一轮土地确权颁证、即将开工的渝襄高铁和年末岁尾农民工返乡大潮背景下矛盾纠纷的提前研判、预防和化解。

培训开始前,该镇党委书记王洵就做好当前全镇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和下一步加强全镇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政治高度、人民群众的需要、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调解队伍的现状四个方面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减少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夯实基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按照中央和市、县要求,建立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体作用。三是要坚持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从强化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立足实际发展创新“枫桥经验”、探索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四个方面着手,及时发现矛盾苗头隐患,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培训会上,该镇司法所负责人结合司法所的性质、工作职能及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通过引用具体事例就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制作、调解技能及应把握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讲解,强调各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要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好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此外还结合调解案例生动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位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提出的无理要求,调解员一定要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在不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