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法院:今年审结涉民企案11余万件

时间: 2018-12-0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38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12月6日,市高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69111件,标的金额896.17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1余万件,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受理破坏市场秩序类刑案816件

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为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利,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周密部署全市法院推进专项斗争的案件审理工作,将专项斗争与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打击“套路贷”等工作相结合,对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害市场经营者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罪名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防止随意扩大适用,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今年以来,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类一审刑事案件816件,审结596件。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69111件,标的金额896.17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1余万件。其中,审结确认合同效力类案件1265件,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无效、可撤销、可解除等情形,尽力确认合同性质和效力,维护民营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形成的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

“审结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今年截至目前共有6003件。”该负责人称,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涉外商事审判力度,召开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规范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指南,全力攻坚重大改革项目“铁路提单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贸法治环境。严格根据相关竞争法律法规,规制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理民事一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49件,有效保护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权利。加强破产案件审理,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新收破产案件242件,结案86件。

执结涉民企执行案件32790件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32790件,促进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另一方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特别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涉诉纠纷或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慎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尽量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今年以来,市高法院形成了构建“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推进思路,即以“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意见16条”为围绕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的中心,以制度细化、机制落实、实践操作、工作保障为目标,建立具有开放性、发展性、回应性、具体性的“X”工作机制,确保对中央、市委的政策要求,做到条条可操作、件件可落实、事事必见效。

目前,已基本落实了4项机制,包括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机制、与工商联共建的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三级法院与各级工商联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和工商联反映情况的规范办理机制,形成了“1+4”制度体系,今年内还将落地另外5项机制,使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机制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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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今年审结涉民企案11余万件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12月6日,市高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69111件,标的金额896.17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1余万件,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受理破坏市场秩序类刑案816件

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为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利,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周密部署全市法院推进专项斗争的案件审理工作,将专项斗争与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打击“套路贷”等工作相结合,对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害市场经营者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罪名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防止随意扩大适用,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今年以来,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类一审刑事案件816件,审结596件。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69111件,标的金额896.17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1余万件。其中,审结确认合同效力类案件1265件,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无效、可撤销、可解除等情形,尽力确认合同性质和效力,维护民营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形成的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

“审结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今年截至目前共有6003件。”该负责人称,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涉外商事审判力度,召开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规范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指南,全力攻坚重大改革项目“铁路提单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贸法治环境。严格根据相关竞争法律法规,规制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理民事一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49件,有效保护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权利。加强破产案件审理,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新收破产案件242件,结案86件。

执结涉民企执行案件32790件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32790件,促进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另一方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特别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涉诉纠纷或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慎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尽量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今年以来,市高法院形成了构建“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推进思路,即以“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意见16条”为围绕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的中心,以制度细化、机制落实、实践操作、工作保障为目标,建立具有开放性、发展性、回应性、具体性的“X”工作机制,确保对中央、市委的政策要求,做到条条可操作、件件可落实、事事必见效。

目前,已基本落实了4项机制,包括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机制、与工商联共建的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三级法院与各级工商联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和工商联反映情况的规范办理机制,形成了“1+4”制度体系,今年内还将落地另外5项机制,使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机制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