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查处各类违法运输行为,切实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12月底以来,渝中交巡警支队联合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辖区液化气非法运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月28日在虎头岩,一辆装载液化气罐的摩托,被民警拦下。只见摩托车“满载”五瓶气罐,被示意停车时,还缓缓悠悠差点“翻车”。被询问是否具有运输危险物品 运输资格时,驾驶员张某说:“虽然培训过,但确实没有运输资格。” 随后民警问其可知存在超载违法行为,张某说:“一次运送三、四瓶气罐是常有的事,忙的时候运送过六、七瓶,为了生计,哪还管危不危险……”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对其无证运输危险物品的事实进行笔录记录,将移交区商务委,对其所在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罚和责令整改。 当前,不少液化气供应公司因图方便省事,仍采用摩托车、三轮车配送液化气罐,送气工人开着两轮、三轮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司空见惯。“这些送气师傅,个个‘身怀绝技’。”市民吴先生说,他经常看见一些送气人员除了在摩托车两边挂载液化气瓶外,有的还在摩托车后座上捆绑一两瓶“负重前行”,更有甚者,一边行驶一边接电话。“假如遇到紧急情况,你想刹车都难!”张先生说,“液化气易燃易爆,加之送气工作环境人群集中,安全隐患大,确实应该整治整治!” 民警介绍说:“根据《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运输液化石油气的驾驶员,除应持有驾驶证、行驶证外,还须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此外,还应配备专门运输车辆,车辆还须取得相关运输资格证,不得使用两轮、三轮等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灌, 用摩托车运输上路无异于一颗颗“定时炸弹”,非常危险。” 在整治行动中,交巡警将严查摩托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三轮车等相关违法行为;并联合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取缔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非法运输液化气罐等违法行为。 自12月底开展行动以来,已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摩托车130起。下一步,交巡警将定期开展源头联合检查和路面联合执法,根据配送规律动态调整路面勤务安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方位整治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运输液化气罐违法行为。交巡警提醒:春节将至,请广大摩托车、三轮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通行安全。同时,运输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运输企业,一定要彻底排查每辆运输车辆,确保消除隐患!并严格按照规定资质,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平安安回家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