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调解组织化解纠纷4552件

时间: 2018-11-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55





  调解员在组织调解


  ■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朱颂扬


  “感谢调解员,是你们依法公平的调解,让我的后半生能过上安稳日子。”日前,重庆某电器维修有限公司帮高某补缴了养老保险金后,高某专程来到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表示感谢。至此,历时近一年的高某退休待遇纠纷案得以圆满告终。


  高某感谢的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只是渝中区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之一。据了解,自《人民调解法》2011年施行以来,渝中区结合实际情况,先后组建了区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个专业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新型的专业调解组织与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传统调解组织有机结合的调解网络体系。


  多方调解


  10年劳动关系重新认定


  2017年9月13日,家住渝中区的高某来到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反映其企业未缴足养老保险年限,而导致他不能正常退休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据了解,1997年10月,高某到重庆某电器维修有限公司从事货物搬运工作,但由于前些年劳动关系管理不规范,直到2004年3月才签订了第一份书面劳动协议。


  2008年初,公司和高某正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于同年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由于2018年将满60岁,高某从去年关注退休及养老保险缴纳的消息,他查询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是从2008年3月算的,到60岁时其缴纳年限不足15年。为此,高某多次找公司反映,但大多相关办理人员已经离退。


  2017年9月7日,高某来到渝中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劳动仲裁委的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申请的仲裁事由时限已过,按有关规定不能立案。随后,高某来到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接到高某诉求后,该中心随即指派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为尽快解决高某反映的问题,调解员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2017年10月18日,渝中区社保局、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庆某电器维修有限公司三方负责人共同协商研究高某的养老金补缴问题,最终达成共识,由企业与职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补缴养老金依据。日前,该公司来到渝中区社保局帮高某补缴了养老保险金。


  拖欠费用不予支付


  物调委细心化解纠纷


  朝天门A小区为商住混合小区,户数568户,前期服务企业为B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年,为A小区进行电梯维修的上海C电梯投资有限公司、重庆D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和15名保安人员向物调委提出讨要电梯维修费、保洁费、保安人员工资总额85020元的调解申请。


  据了解,电梯维修公司和清洁公司与B物业管理公司签有服务合同,15名保安人员未签定劳务合同,由于B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职,导致小区管理混乱,并拖欠2016年7月电梯维修费、保洁费、15名保安人员工资85020元,业委会、社区、街道、派出所多次协调无果,致使小区电梯、清洁、治安无法正常服务,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


  为尽快解决问题,街道、社区、派出所、区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决定2016年8、9、10月由A小区业委会代行B物业公司收取小区物业管理费,终止B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小区清扫保洁、保安人员工资由业委会代发。业委会均按联席会议决定执行。但2016年7月的电梯维保、保洁费、15名保安人员工资不在此范围内,应由B物业公司支付。而该公司负责人采取回避态度不予解决,当事人多次向社区、街道、区相关部门反映均未结果,街道立即邀请物调委介入调解。


  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该纠纷属劳动争议纠纷,应由劳动仲裁解决,但临近春节,从时间上、材料准备上均感到困难,但如不及时解决,A小区业主将无法过一个安祥的春节。


  随即,物调委调解员立即展开走访、调查、指导,按照劳动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在无法联系B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情况下,多次与街道、业委会做工作,但业委会拒绝支付三项费用,称联席会议决定代发2016年8、9、10月保洁费、15名保安人员工资,不包含2016年7月费用,7月费用应由B物业公司支付,业委会不支付不违法。协调工作受阻,调解员不气馁,依理、依法再次做工作。通过调解员不懈努力,最终达成共识:A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代行B物业公司收取的前期物业费中除设施设备维修外的节余部份支付电梯维修费、保洁费、15名保安人员工资。


  2017年1月25日,所有拖欠费用全部付清,该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行业矛盾纠纷远远超出了过去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的范围,矛盾更复杂,专业性更强,化解难度更大。要做好相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除了充实具备较高法律素养,更需要有专业知识储备的人民调解员,必须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引入到人民调解组织中来,实现‘专业的事请专家做,行业的事让行家办。’”据渝中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区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均由设立单位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在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司法局的意见后聘任,选聘的专兼职调解员,均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同时,该区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区司法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渝中区人民调解专家库的实施方案》,对专家入库条件、聘用程序、工作任务和运作要求、管理形式、工作经费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选择吸纳了全区内外在法律、经济、医疗、婚姻、劳动、建设等方面有专长的专家和专业人士加入。目前,入库的专家有100多人,为专业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


  此外,该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区人民法院,在全区1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均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均可使用法院系统“纠纷易解平台”开展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无缝对接,从案件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等各环节减少调处矛盾纠纷的环节,缩短调解的时间,并通过与区法院联动,为医疗纠纷、物业纠纷、旅游纠纷、劳动争议、建筑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配套设立了相应的巡回法庭。


  据悉,截止目前,渝中区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7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26名。近三年来,累计调解各类纠纷1.6万余件,其中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552件,调解成功4370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


  编 辑 唐 奕 组 版 余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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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调解组织化解纠纷4552件





  调解员在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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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朱颂扬


  “感谢调解员,是你们依法公平的调解,让我的后半生能过上安稳日子。”日前,重庆某电器维修有限公司帮高某补缴了养老保险金后,高某专程来到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表示感谢。至此,历时近一年的高某退休待遇纠纷案得以圆满告终。


  高某感谢的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只是渝中区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之一。据了解,自《人民调解法》2011年施行以来,渝中区结合实际情况,先后组建了区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个专业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新型的专业调解组织与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传统调解组织有机结合的调解网络体系。


  多方调解


  10年劳动关系重新认定


  2017年9月13日,家住渝中区的高某来到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反映其企业未缴足养老保险年限,而导致他不能正常退休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据了解,1997年10月,高某到重庆某电器维修有限公司从事货物搬运工作,但由于前些年劳动关系管理不规范,直到2004年3月才签订了第一份书面劳动协议。


  2008年初,公司和高某正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于同年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由于2018年将满60岁,高某从去年关注退休及养老保险缴纳的消息,他查询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是从2008年3月算的,到60岁时其缴纳年限不足15年。为此,高某多次找公司反映,但大多相关办理人员已经离退。


  2017年9月7日,高某来到渝中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劳动仲裁委的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申请的仲裁事由时限已过,按有关规定不能立案。随后,高某来到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接到高某诉求后,该中心随即指派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为尽快解决高某反映的问题,调解员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2017年10月18日,渝中区社保局、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庆某电器维修有限公司三方负责人共同协商研究高某的养老金补缴问题,最终达成共识,由企业与职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补缴养老金依据。日前,该公司来到渝中区社保局帮高某补缴了养老保险金。


  拖欠费用不予支付


  物调委细心化解纠纷


  朝天门A小区为商住混合小区,户数568户,前期服务企业为B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年,为A小区进行电梯维修的上海C电梯投资有限公司、重庆D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和15名保安人员向物调委提出讨要电梯维修费、保洁费、保安人员工资总额85020元的调解申请。


  据了解,电梯维修公司和清洁公司与B物业管理公司签有服务合同,15名保安人员未签定劳务合同,由于B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职,导致小区管理混乱,并拖欠2016年7月电梯维修费、保洁费、15名保安人员工资85020元,业委会、社区、街道、派出所多次协调无果,致使小区电梯、清洁、治安无法正常服务,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


  为尽快解决问题,街道、社区、派出所、区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决定2016年8、9、10月由A小区业委会代行B物业公司收取小区物业管理费,终止B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小区清扫保洁、保安人员工资由业委会代发。业委会均按联席会议决定执行。但2016年7月的电梯维保、保洁费、15名保安人员工资不在此范围内,应由B物业公司支付。而该公司负责人采取回避态度不予解决,当事人多次向社区、街道、区相关部门反映均未结果,街道立即邀请物调委介入调解。


  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该纠纷属劳动争议纠纷,应由劳动仲裁解决,但临近春节,从时间上、材料准备上均感到困难,但如不及时解决,A小区业主将无法过一个安祥的春节。


  随即,物调委调解员立即展开走访、调查、指导,按照劳动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在无法联系B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情况下,多次与街道、业委会做工作,但业委会拒绝支付三项费用,称联席会议决定代发2016年8、9、10月保洁费、15名保安人员工资,不包含2016年7月费用,7月费用应由B物业公司支付,业委会不支付不违法。协调工作受阻,调解员不气馁,依理、依法再次做工作。通过调解员不懈努力,最终达成共识:A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代行B物业公司收取的前期物业费中除设施设备维修外的节余部份支付电梯维修费、保洁费、15名保安人员工资。


  2017年1月25日,所有拖欠费用全部付清,该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行业矛盾纠纷远远超出了过去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的范围,矛盾更复杂,专业性更强,化解难度更大。要做好相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除了充实具备较高法律素养,更需要有专业知识储备的人民调解员,必须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引入到人民调解组织中来,实现‘专业的事请专家做,行业的事让行家办。’”据渝中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区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均由设立单位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在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司法局的意见后聘任,选聘的专兼职调解员,均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同时,该区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区司法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渝中区人民调解专家库的实施方案》,对专家入库条件、聘用程序、工作任务和运作要求、管理形式、工作经费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选择吸纳了全区内外在法律、经济、医疗、婚姻、劳动、建设等方面有专长的专家和专业人士加入。目前,入库的专家有100多人,为专业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


  此外,该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区人民法院,在全区1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均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均可使用法院系统“纠纷易解平台”开展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无缝对接,从案件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等各环节减少调处矛盾纠纷的环节,缩短调解的时间,并通过与区法院联动,为医疗纠纷、物业纠纷、旅游纠纷、劳动争议、建筑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配套设立了相应的巡回法庭。


  据悉,截止目前,渝中区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7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26名。近三年来,累计调解各类纠纷1.6万余件,其中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552件,调解成功4370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


  编 辑 唐 奕 组 版 余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