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李万飞)前员工盯上了老东家,伸贼手获刑,然而出狱后,竟再次对这家餐饮店下手。近日,江北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个月。 周某曾是江北区某餐饮店员工,就职期间他发现,该店晚上不关冷菜房窗户。离职后,因生活窘迫,周某决定趁夜晚打烊无人之机翻窗盗窃。2017年,周某先后4次翻过冷菜房窗户潜入店内,盗走1000余元现金及部分高档烟酒,最终周某因盗窃被法院判刑。前不久,周某在刑满释放两个月后,又通过相同手段,3次潜入该店盗走物品,随后,餐饮店报警,周某又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刑满后又多次盗窃,其行为再次构成盗窃罪,系累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周某作出了有期徒刑8个月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