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法院为台资企业追回货款

时间: 2018-11-1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665

  


获赠锦旗


本报讯(通讯员 黄 海 夏建飞 记者 杨 雪) 11月14日,位于永川区港桥园区的一家台属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台属企业代表、港桥工业园区企业代表等,为永川法院第三人民法庭送去一面“跨省办案神速 为企保驾护航”的锦旗,感谢法官们帮该企业追回了45000元被拖欠的货款。


  据介绍,这家台属企业是一家卫生制品有限公司,在对外销售卫生纸制品过程中,遵义人孔某共有货款45000余元未支付。2018年2月初,该公司与孔某达成还款协议,由孔某在2月10日前支付全部货款,而约定期限到期后,孔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货款。


  2018年5月21日,该公司向永川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永川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立即启动服务民营经济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办理,并通过网络查控对孔某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保全。2018年9月,经过判决、执行,该公司成功追回全部被拖欠货款。


  11月14日,该公司董事长杨女士代表公司向永川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赠送锦旗并表示感谢。永川法院相关负责人也向杨女士等人表示,司法审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是自己的应尽之责。下一步,永川法院在确保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企业的同时,会更加注重司法效率的提升,更加公正、高效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以来,永川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其中,出台了《关于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确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与永川区工商联建立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加强工作层面对接,搭建全面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的常态化协作互动平台,切实为民营企业分忧解难;积极履职尽责,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强化民商事审判的保护职能,对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慎用保全、查封等强制措施,更加突出民营企业的执行兑现。责编 陈生容 组版 李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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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法院为台资企业追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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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黄 海 夏建飞 记者 杨 雪) 11月14日,位于永川区港桥园区的一家台属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台属企业代表、港桥工业园区企业代表等,为永川法院第三人民法庭送去一面“跨省办案神速 为企保驾护航”的锦旗,感谢法官们帮该企业追回了45000元被拖欠的货款。


  据介绍,这家台属企业是一家卫生制品有限公司,在对外销售卫生纸制品过程中,遵义人孔某共有货款45000余元未支付。2018年2月初,该公司与孔某达成还款协议,由孔某在2月10日前支付全部货款,而约定期限到期后,孔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货款。


  2018年5月21日,该公司向永川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永川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立即启动服务民营经济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办理,并通过网络查控对孔某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保全。2018年9月,经过判决、执行,该公司成功追回全部被拖欠货款。


  11月14日,该公司董事长杨女士代表公司向永川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赠送锦旗并表示感谢。永川法院相关负责人也向杨女士等人表示,司法审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是自己的应尽之责。下一步,永川法院在确保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企业的同时,会更加注重司法效率的提升,更加公正、高效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以来,永川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其中,出台了《关于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确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与永川区工商联建立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加强工作层面对接,搭建全面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的常态化协作互动平台,切实为民营企业分忧解难;积极履职尽责,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强化民商事审判的保护职能,对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慎用保全、查封等强制措施,更加突出民营企业的执行兑现。责编 陈生容 组版 李天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