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整治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执法行动 所查小客车后排乘客全部“中奖”

时间: 2021-08-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64

  “请驾驶员一定要督促后排乘客系安全带,这样,如果发生意外,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8月12日上午9时46分,记者来到G5021南岸收费站,看到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南岸大队的几名警员正在检查驾乘人员是否系上安全带,并对相关行为进行纠正、批评、处罚。

  据介绍,自8月2日起,我市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中,将严格依法查纠驾驶人和前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大巴、班线客运、农村客运车辆乘客使用安全带的管理和违法教育处罚力度。

  现场:拦停检查的小客车后排乘客均未系安全带

  手持拦车标识牌警员挥动后,一辆轿车缓缓驶入靠右划定的执法区域,记者上前一看,前排的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乘客均系上安全带,而后排乘坐的两位成年人和中间的男孩均未系安全带。民警立即指出,乘车不系安全带不仅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意外,车内人员极有可能因未系安全带出现与硬物碰撞,或被甩出车外等后果。因此,无论前排乘客和驾驶员,还是后排乘客,均应系上安全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运行的车辆,如果不系安全带,其危险性更大。

  大约半小时里,民警共检查了30辆小客车,后排乘客均未系安全带,甚至还有一名乘客躺在一辆面包车后排。其中一辆四川籍面包车,第三排坐着一个成年女乘客和一个男孩,两人均未系安全带。民警还发现,该车后排座位没有配置安全带。该车驾驶员称,车是1998年出厂的,原车未配置安全带。对此,民警告诉驾驶员,应尽快给后排座位配置安全带,随后对其进行了处罚。

  在被检查的大中型客车中,记者发现仍有少量乘客未系安全带。一辆从重庆开往平桥的大客车被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民警依法拦停。经查,该客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但3名乘客未系。“为何不系安全带?”面对民警发问,三名乘客瞬间显得不好意思起来,坦言觉得乘坐的是正规客运大巴,司机驾驶技能水平信得过,加上腰部被“绑”,不太舒服。驾驶员秦师傅则无奈表示:“我们出车前就多次提醒并要求乘客系好安全带。但行车中途有个别乘客还是不自觉,我们也难以发现。”随后,民警对三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对方当即将安全带系上。同时向车厢内所有驾乘人员散发了交通安全宣传单。

  据一位驾驶员称,发车前都要检查乘客是否系上安全带,但是发车后,他后视发现会有一些乘客将安全带解除。他虽然苦口婆心提醒和劝告,但效果甚微,而乘客较多时,他根本无暇顾及。尽管如此,在路上,他还是经常提醒乘客,一定要系上安全带。

  针对网约车乘客不系安全带,交巡警表示,将对乘客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民警表示,该高速线路日均进出双向车流量达到6.5万辆次,周末暑运效应尤为明显,大队将开展每天不少于6小时的专项检查。此外,还在路边设置了扩音小喇叭,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驾乘安全。

  区县:城区、农村道路“安全带”专项整治齐同发力

  同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国道212青木关执法服务站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对过往面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民警重点对面包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经过检查,民警发现大部分驾驶均系了安全带,只有少部分驾驶员和乘客没系安全带。民警对未系安全带的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警示教育。

    据悉,各区县交巡警当前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现场查处+非现场抓拍”相结合的形式,对驾驶人和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客,在上车后第一时间系好安全带,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璧山区交巡警支队璧泉勤务大队在文风路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和乘客均未系安全带。执法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处理,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

  而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城区勤务大队、水江公巡队、南平公巡队在S303大铺子路段、水江镇水溪路段、南平镇建设路段,对过往农村面包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整治。现场民警对驾驶员及车辆乘客进行宣传安全带的使用和用途,提醒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危害。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联合西沱派出所在G350线沿溪镇段开展路检路查,专项检查车辆未系安全带等情况。

  这些支(大)队纷纷表示,将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筑牢驾乘人员防护网。讲组织警力深入乡镇摸排调查,严格落实车辆驾乘人员系安全带相应管理措施,做到优化“小细节”,解决“大问题”,消除“小隐患”,保障“大安全”。

  提示:乘客应养成上车必系安全带的好习惯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秩序支队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正处于暑运阶段,是群众集中出游较为密集时期,加之夏季降雨天气多、路面湿滑、高温高湿天气极易造成疲劳驾驶,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大,规范系好安全带将给人身安全带来极大保障。

  “如车辆无法避免发生撞击,安全带起到的效果就是防止架、乘人员被抛出车外,以及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使驾、乘人员不致与方向盘、仪表板、档风玻璃等物品发生第2次撞击。据相关研究表明,在可能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以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时,安全带使车内驾乘人员的死亡率减少71%;侧面相撞时可以减少死亡率56%;翻车时可以减少死亡率80%。”该负责人人说,车祸中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会猛烈撞击前排座椅,对司机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极大冲击,使他们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约5倍。

  “在我们对车辆的例行检查过程中,小型车辆的驾驶位系安全带守法率较以前相比有所提高,而副驾和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的意识仍较为薄弱。”该负责人说,“对于旅游客运、班线客运车辆企业和驾驶人,我们要求他们坚决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检查制度,特别是在车辆启动前及行驶途中适时提醒督促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

  有市民问,孕妇不方便系安全带,该如何处理?该负责人回应称,对于孕妇或者抱着初生婴儿确实不方便系安全带的情况,交巡警在路面现场执法的过程中会视情况人性化处理,警告教育后放行。但为了安全起见,交巡警建议,孕妇乘坐仍需调整好座位空间,并调节安全带长度和绑定位置,避免因为安全带固定位置不恰当引起孕妇不适。此外,4岁以下的儿童应乘坐儿童座椅,12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小型客车前排,家长不得怀抱儿童坐在前排。民警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如遇家长怀抱儿童坐在前排的情况,也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并适当的处罚。

  此外,重庆交巡警提醒,市民朋友们不可以安全带缺损为由不系安全带。安全带属于机动车安全设施,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如果以安全带缺损为由拒绝使用安全带,将被认定为“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的规定,会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都应当遵循“上车必系安全带”的原则,只有养成上车必系安全带的好习惯,才能逐步培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

  处罚:驾驶人记2分罚200元,乘客罚30元

  交巡警提醒,在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对乘坐人员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

  记者 唐孝忠 饶果 实习生 王宋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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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巡警整治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执法行动 所查小客车后排乘客全部“中奖”

  “请驾驶员一定要督促后排乘客系安全带,这样,如果发生意外,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8月12日上午9时46分,记者来到G5021南岸收费站,看到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南岸大队的几名警员正在检查驾乘人员是否系上安全带,并对相关行为进行纠正、批评、处罚。

  据介绍,自8月2日起,我市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中,将严格依法查纠驾驶人和前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大巴、班线客运、农村客运车辆乘客使用安全带的管理和违法教育处罚力度。

  现场:拦停检查的小客车后排乘客均未系安全带

  手持拦车标识牌警员挥动后,一辆轿车缓缓驶入靠右划定的执法区域,记者上前一看,前排的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乘客均系上安全带,而后排乘坐的两位成年人和中间的男孩均未系安全带。民警立即指出,乘车不系安全带不仅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意外,车内人员极有可能因未系安全带出现与硬物碰撞,或被甩出车外等后果。因此,无论前排乘客和驾驶员,还是后排乘客,均应系上安全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运行的车辆,如果不系安全带,其危险性更大。

  大约半小时里,民警共检查了30辆小客车,后排乘客均未系安全带,甚至还有一名乘客躺在一辆面包车后排。其中一辆四川籍面包车,第三排坐着一个成年女乘客和一个男孩,两人均未系安全带。民警还发现,该车后排座位没有配置安全带。该车驾驶员称,车是1998年出厂的,原车未配置安全带。对此,民警告诉驾驶员,应尽快给后排座位配置安全带,随后对其进行了处罚。

  在被检查的大中型客车中,记者发现仍有少量乘客未系安全带。一辆从重庆开往平桥的大客车被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民警依法拦停。经查,该客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但3名乘客未系。“为何不系安全带?”面对民警发问,三名乘客瞬间显得不好意思起来,坦言觉得乘坐的是正规客运大巴,司机驾驶技能水平信得过,加上腰部被“绑”,不太舒服。驾驶员秦师傅则无奈表示:“我们出车前就多次提醒并要求乘客系好安全带。但行车中途有个别乘客还是不自觉,我们也难以发现。”随后,民警对三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对方当即将安全带系上。同时向车厢内所有驾乘人员散发了交通安全宣传单。

  据一位驾驶员称,发车前都要检查乘客是否系上安全带,但是发车后,他后视发现会有一些乘客将安全带解除。他虽然苦口婆心提醒和劝告,但效果甚微,而乘客较多时,他根本无暇顾及。尽管如此,在路上,他还是经常提醒乘客,一定要系上安全带。

  针对网约车乘客不系安全带,交巡警表示,将对乘客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民警表示,该高速线路日均进出双向车流量达到6.5万辆次,周末暑运效应尤为明显,大队将开展每天不少于6小时的专项检查。此外,还在路边设置了扩音小喇叭,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驾乘安全。

  区县:城区、农村道路“安全带”专项整治齐同发力

  同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国道212青木关执法服务站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对过往面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民警重点对面包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经过检查,民警发现大部分驾驶均系了安全带,只有少部分驾驶员和乘客没系安全带。民警对未系安全带的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警示教育。

    据悉,各区县交巡警当前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现场查处+非现场抓拍”相结合的形式,对驾驶人和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客,在上车后第一时间系好安全带,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璧山区交巡警支队璧泉勤务大队在文风路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和乘客均未系安全带。执法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处理,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

  而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城区勤务大队、水江公巡队、南平公巡队在S303大铺子路段、水江镇水溪路段、南平镇建设路段,对过往农村面包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整治。现场民警对驾驶员及车辆乘客进行宣传安全带的使用和用途,提醒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危害。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联合西沱派出所在G350线沿溪镇段开展路检路查,专项检查车辆未系安全带等情况。

  这些支(大)队纷纷表示,将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筑牢驾乘人员防护网。讲组织警力深入乡镇摸排调查,严格落实车辆驾乘人员系安全带相应管理措施,做到优化“小细节”,解决“大问题”,消除“小隐患”,保障“大安全”。

  提示:乘客应养成上车必系安全带的好习惯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秩序支队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正处于暑运阶段,是群众集中出游较为密集时期,加之夏季降雨天气多、路面湿滑、高温高湿天气极易造成疲劳驾驶,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大,规范系好安全带将给人身安全带来极大保障。

  “如车辆无法避免发生撞击,安全带起到的效果就是防止架、乘人员被抛出车外,以及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使驾、乘人员不致与方向盘、仪表板、档风玻璃等物品发生第2次撞击。据相关研究表明,在可能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以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时,安全带使车内驾乘人员的死亡率减少71%;侧面相撞时可以减少死亡率56%;翻车时可以减少死亡率80%。”该负责人人说,车祸中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会猛烈撞击前排座椅,对司机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极大冲击,使他们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约5倍。

  “在我们对车辆的例行检查过程中,小型车辆的驾驶位系安全带守法率较以前相比有所提高,而副驾和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的意识仍较为薄弱。”该负责人说,“对于旅游客运、班线客运车辆企业和驾驶人,我们要求他们坚决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检查制度,特别是在车辆启动前及行驶途中适时提醒督促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

  有市民问,孕妇不方便系安全带,该如何处理?该负责人回应称,对于孕妇或者抱着初生婴儿确实不方便系安全带的情况,交巡警在路面现场执法的过程中会视情况人性化处理,警告教育后放行。但为了安全起见,交巡警建议,孕妇乘坐仍需调整好座位空间,并调节安全带长度和绑定位置,避免因为安全带固定位置不恰当引起孕妇不适。此外,4岁以下的儿童应乘坐儿童座椅,12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小型客车前排,家长不得怀抱儿童坐在前排。民警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如遇家长怀抱儿童坐在前排的情况,也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并适当的处罚。

  此外,重庆交巡警提醒,市民朋友们不可以安全带缺损为由不系安全带。安全带属于机动车安全设施,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如果以安全带缺损为由拒绝使用安全带,将被认定为“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的规定,会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都应当遵循“上车必系安全带”的原则,只有养成上车必系安全带的好习惯,才能逐步培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

  处罚:驾驶人记2分罚200元,乘客罚30元

  交巡警提醒,在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对乘坐人员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

  记者 唐孝忠 饶果 实习生 王宋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