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挂牌

时间: 2018-12-25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70



  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12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重庆市委批准,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如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重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出席了挂牌活动。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定位


  据了解,作为目前全国首家覆盖自贸区全域的专门化法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承载着探索司法改革、助推区域发展、服务国家大局的三重历史使命。“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给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的设立指引了坚定方向,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为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的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


  据悉,2017年4月1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覆盖江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渝北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七个行政区部分区域,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分别由各辖区基层法院管辖。随着案件增量加快、新型疑难案件不断涌现,重庆高院在最高院的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推进下,积极筹备自贸试验区专业审判机构,先后出台《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与服务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成立重庆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工作推进组,建立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与自贸试验区涉外法律人才库,同时以“铁路提单”为突破口大胆探索陆上贸易规则,为自贸区的发展提供相应司法配套支持。2018年11月14日,重庆高院发布了第一批涉自贸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管辖的案件


  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管辖范围最终确定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涉及投资、贸易、金融等第一审商事案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全市范围内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上诉法院。同时,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服务原则,高院党组面向全市三级法院逐级筛选、反复比选、精选优选确定人员名单,组成全市法院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和涉外审判领域的优秀骨干队伍:现有在编干警68名,其中法官33名,平均年龄32.5周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为73%,具有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学历和审判经历人员占比达67%。


  据悉,下一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将致力于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不断创新涉自贸区案件审理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探索综合配套改革,努力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新时代重庆改革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 陈生容 组版 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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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挂牌



  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12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重庆市委批准,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如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重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出席了挂牌活动。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定位


  据了解,作为目前全国首家覆盖自贸区全域的专门化法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承载着探索司法改革、助推区域发展、服务国家大局的三重历史使命。“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给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的设立指引了坚定方向,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为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的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


  据悉,2017年4月1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覆盖江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渝北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七个行政区部分区域,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分别由各辖区基层法院管辖。随着案件增量加快、新型疑难案件不断涌现,重庆高院在最高院的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推进下,积极筹备自贸试验区专业审判机构,先后出台《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与服务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成立重庆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工作推进组,建立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与自贸试验区涉外法律人才库,同时以“铁路提单”为突破口大胆探索陆上贸易规则,为自贸区的发展提供相应司法配套支持。2018年11月14日,重庆高院发布了第一批涉自贸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管辖的案件


  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管辖范围最终确定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涉及投资、贸易、金融等第一审商事案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全市范围内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上诉法院。同时,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服务原则,高院党组面向全市三级法院逐级筛选、反复比选、精选优选确定人员名单,组成全市法院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和涉外审判领域的优秀骨干队伍:现有在编干警68名,其中法官33名,平均年龄32.5周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为73%,具有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学历和审判经历人员占比达67%。


  据悉,下一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将致力于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不断创新涉自贸区案件审理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探索综合配套改革,努力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新时代重庆改革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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