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昨日下午,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审理了挂牌成立后的第一案。据悉,自2018年12月24日挂牌以来至2019年1月24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55件。 未按时还本付息 当庭调解达成协议 据了解,2017年9月13日,昆鹏公司与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在融资期限内昆鹏公司可向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申请使用最高额度为1800万元的资金。同日,毛某与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毛某以自有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大道456号三亚湾水产品交易市场2栋4-1、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16号4-6、7、8、9号共计五套房屋为《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7年9月14日,昆鹏公司与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向昆鹏公司提供13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同日,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与毛某、文某、吴某、王某、西电电气公司针对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前述各份保证合同约定毛某、文某、吴某、王某、西电电气公司对昆鹏公司前述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之后,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于2017年9月18日按约向昆鹏公司发放了1300万元贷款,至此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履行完毕《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全部义务。但昆鹏公司未依约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向昆鹏公司发送宣布提前到期通知,但昆鹏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归还剩余贷款本金1275万元及相应利息,其他被告亦未履行担保义务。 当天,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全部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过程中,被告对华夏银行大渡口支行的诉讼请求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均无异议。因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均无异议,合议庭当庭组织调解。案件中的原告与被告经过沟通与法院协调,当天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挂牌成立一个月受理各类案件755件 据了解,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12月24日挂牌以来至2019年1月24日,共受理各类案件755件。包括自贸区商事案件451件、涉外商事案12件、知识产权案件270件、执行保全案件22件。 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立案,该院为当事人提供了窗口立案、自助一体机上立案、网上立案等三种立案方式。“需网上自助立案的,当事人不需要来法院,在家里通过一台电脑或是一部手机就可以在易诉平台上实现网上立案。也可以通过下载专门的APP“易法院”立案。”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通过网上易诉平台立案共419件,网上立案率高达55%。 据悉,该院知识产权智审平台也已开通,部分系列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该平台上立案。 责编 陈生容 组版 段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