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精准扶贫机制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时间: 2019-04-12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59

巫溪县高山地带放养的羊群(资料图)

近年来,巫溪县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实施精准扶贫,将统筹贯彻始终,将责任落实到位,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因村施策、因户施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推行产业扶贫“新机制”

巫溪县探索“产业保险”机制。在全市率先探索试点山羊“价格保险”,按商品活羊保底价12元/斤、保费60元/只的标准约定投保,贫困户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今年已投保3800户5.8万只,其中贫困户2250户3.5万只。对全县2.8万亩烟叶实行收益保险,每亩交纳保费45元,保证每亩收益达到1800元。在2个市级深度贫困乡镇试点推行贫困户产业“精准脱贫保”,按每户200元/年的标准约定投保,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贫困户种养殖业因自然灾害受损,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全额予以赔付。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在125个贫困村分别建成1座35KW“集体光伏”电站,年为村集体创收约3万元。在上磺镇严家、菱角镇凉水等11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每村每年增收约6万元。在峰灵镇谭家村试点“三变”改革,采取“三变+特色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2018年为村集体经济创收约40万元。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以多种方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构建贫困户可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在古路镇观峰、尖山镇大包等村推行“公司+农户+村集体”模式,通过“集体控股、公司经营、成果共享”方式,发展集体乡村旅游,贫困户通过入股和种植统一规划的蔬菜、水果等,户均年增收1万元。

制定破解特殊贫困“新办法”

聚焦“失能弱能”贫困户。巫溪县制定了《特殊困难贫困户“双兜底”实施方案》《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针对1693户“特殊困难”贫困户,在全覆盖落实低保兜底政策的基础上,投入2000万元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确保特殊困难贫困户每年稳定分红2000元,实现特殊困难贫困户“双兜底”。

聚焦“无就业”贫困家庭。针对部分贫困户无就业、无业可就,出台《关于扶持建卡贫困户就近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推广扶贫车间、扶贫超市、扶贫农庄、扶贫基地、扶贫工程队“五大模式”,吸纳5100余名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聚焦“住危房”贫困人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全市率先全覆盖鉴定农村土坯房等危房1.38万户,通过摸清家底、分类施策。

创新资金监管“新模式”

巫溪县强化财政监督。紧盯资金预算安排与分配管理、使用范围与资金下达等环节,每年度对各乡镇(街道)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成效开展专项检查,有效解决资金“趴窝”“挪窝”等问题。

用好审计监督。在全市率先开展扶贫资金一年一审,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每年对各乡镇(街道)上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开展无盲区审计,并针对审计反馈问题,督促乡镇(街道)抓好整改。

创新纪检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制定“五监督五严查十必问”监管措施。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建专项巡察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通报曝光和追责问责力度。

探索精神扶贫“新举措”

巫溪县出台了《巫溪县“脱贫示范户”评选办法》,评选脱贫示范户887户,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带动其他贫困户主动脱贫。

点亮“微心愿”。开展“点亮微心愿”主题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征集贫困户“微心愿”1.5万余个,整合县级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爱心企业(人士)、帮扶责任人力量线下圆梦1.49万个,泰安市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跨省认领并圆梦我县贫困户“微心愿”166个。

推行“五步法”。全面落实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引导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规划、建设、监管,通过贫困现场“看”、前后变化“比”、帮扶人员“导”、院坝座谈“评”、镇村干部“讲”五种方法,增强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参与意识、发展意识、感恩意识。

构建责任压实“新体系”

巫溪县组建专项督查组并赋予“四项权力”。组建5个乡镇、1个部门脱贫攻坚督导组,抽调18名干部专司其职督导工作,赋予其单项工作考核打分权、班子运行评价权、优秀干部推荐权和调整干部建议权“四项权力”,并健全督查通报、清单管理、交办整改、约谈督办、追责问责等制度,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决策部署落实。

建立“暗访”制度。制定《巫溪县脱贫攻坚暗访工作制度》,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暗访结果纳入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

开展“流动红旗”评比。出台《巫溪县脱贫攻坚“流动红旗”评比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为片区第一名授予“流动红旗”,与年度考核和专项工作经费安排“双挂钩”。

记者 熊一君 沈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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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精准扶贫机制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巫溪县高山地带放养的羊群(资料图)

近年来,巫溪县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实施精准扶贫,将统筹贯彻始终,将责任落实到位,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因村施策、因户施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推行产业扶贫“新机制”

巫溪县探索“产业保险”机制。在全市率先探索试点山羊“价格保险”,按商品活羊保底价12元/斤、保费60元/只的标准约定投保,贫困户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今年已投保3800户5.8万只,其中贫困户2250户3.5万只。对全县2.8万亩烟叶实行收益保险,每亩交纳保费45元,保证每亩收益达到1800元。在2个市级深度贫困乡镇试点推行贫困户产业“精准脱贫保”,按每户200元/年的标准约定投保,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贫困户种养殖业因自然灾害受损,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全额予以赔付。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在125个贫困村分别建成1座35KW“集体光伏”电站,年为村集体创收约3万元。在上磺镇严家、菱角镇凉水等11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每村每年增收约6万元。在峰灵镇谭家村试点“三变”改革,采取“三变+特色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2018年为村集体经济创收约40万元。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以多种方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构建贫困户可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在古路镇观峰、尖山镇大包等村推行“公司+农户+村集体”模式,通过“集体控股、公司经营、成果共享”方式,发展集体乡村旅游,贫困户通过入股和种植统一规划的蔬菜、水果等,户均年增收1万元。

制定破解特殊贫困“新办法”

聚焦“失能弱能”贫困户。巫溪县制定了《特殊困难贫困户“双兜底”实施方案》《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针对1693户“特殊困难”贫困户,在全覆盖落实低保兜底政策的基础上,投入2000万元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确保特殊困难贫困户每年稳定分红2000元,实现特殊困难贫困户“双兜底”。

聚焦“无就业”贫困家庭。针对部分贫困户无就业、无业可就,出台《关于扶持建卡贫困户就近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推广扶贫车间、扶贫超市、扶贫农庄、扶贫基地、扶贫工程队“五大模式”,吸纳5100余名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聚焦“住危房”贫困人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全市率先全覆盖鉴定农村土坯房等危房1.38万户,通过摸清家底、分类施策。

创新资金监管“新模式”

巫溪县强化财政监督。紧盯资金预算安排与分配管理、使用范围与资金下达等环节,每年度对各乡镇(街道)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成效开展专项检查,有效解决资金“趴窝”“挪窝”等问题。

用好审计监督。在全市率先开展扶贫资金一年一审,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每年对各乡镇(街道)上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开展无盲区审计,并针对审计反馈问题,督促乡镇(街道)抓好整改。

创新纪检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制定“五监督五严查十必问”监管措施。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建专项巡察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通报曝光和追责问责力度。

探索精神扶贫“新举措”

巫溪县出台了《巫溪县“脱贫示范户”评选办法》,评选脱贫示范户887户,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带动其他贫困户主动脱贫。

点亮“微心愿”。开展“点亮微心愿”主题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征集贫困户“微心愿”1.5万余个,整合县级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爱心企业(人士)、帮扶责任人力量线下圆梦1.49万个,泰安市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跨省认领并圆梦我县贫困户“微心愿”166个。

推行“五步法”。全面落实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引导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规划、建设、监管,通过贫困现场“看”、前后变化“比”、帮扶人员“导”、院坝座谈“评”、镇村干部“讲”五种方法,增强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参与意识、发展意识、感恩意识。

构建责任压实“新体系”

巫溪县组建专项督查组并赋予“四项权力”。组建5个乡镇、1个部门脱贫攻坚督导组,抽调18名干部专司其职督导工作,赋予其单项工作考核打分权、班子运行评价权、优秀干部推荐权和调整干部建议权“四项权力”,并健全督查通报、清单管理、交办整改、约谈督办、追责问责等制度,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决策部署落实。

建立“暗访”制度。制定《巫溪县脱贫攻坚暗访工作制度》,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暗访结果纳入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

开展“流动红旗”评比。出台《巫溪县脱贫攻坚“流动红旗”评比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为片区第一名授予“流动红旗”,与年度考核和专项工作经费安排“双挂钩”。

记者 熊一君 沈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