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调解进入“快车道”

时间: 2019-06-1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190

本网讯(记者 黄金华 通讯员 黄险峰 陶春艳)近日,梁平区司法局双桂司法所通过诉调对接,成功化解多起物业纠纷案件,受到梁平区人民法院、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的好评。

据了解,梁平区双桂街道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服务A、B、C三个小区,但不少小区业主认为,该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便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因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且多次协商无果,便将30位业主起诉至梁平区人民法院。

5月14日,梁平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委派双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桂司法所负责人具体承办纠纷调解。

调解工作前三天,有19名业主自愿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个别业主情绪激动,与物管公司分歧较大,调解员耐心安抚当事人,认真讲解有关《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地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并依照诉求让物业公司给出事情的解决办法。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说服规劝后,最终调解成功15件。

之后的半个月时间里,调解员多方动员因当事人未在梁平等因素未能参与调解的业主,并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再次成功调解7件。至此22位业主与物业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化解率达84.6%。诉调对接高效率、高质量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既节约司法资源又省去当事人的诉累,受到梁平区人民法院、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物业服务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突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的矛盾也不断发生。梁平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新时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以物业纠纷为切入点,把梁山街道、双桂街道两个人口集中居住区的街道调委会、物业行专调委会作为物业纠纷诉调对接调解的主战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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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调解进入“快车道”

本网讯(记者 黄金华 通讯员 黄险峰 陶春艳)近日,梁平区司法局双桂司法所通过诉调对接,成功化解多起物业纠纷案件,受到梁平区人民法院、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的好评。

据了解,梁平区双桂街道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服务A、B、C三个小区,但不少小区业主认为,该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便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因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且多次协商无果,便将30位业主起诉至梁平区人民法院。

5月14日,梁平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委派双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桂司法所负责人具体承办纠纷调解。

调解工作前三天,有19名业主自愿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个别业主情绪激动,与物管公司分歧较大,调解员耐心安抚当事人,认真讲解有关《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地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并依照诉求让物业公司给出事情的解决办法。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说服规劝后,最终调解成功15件。

之后的半个月时间里,调解员多方动员因当事人未在梁平等因素未能参与调解的业主,并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再次成功调解7件。至此22位业主与物业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化解率达84.6%。诉调对接高效率、高质量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既节约司法资源又省去当事人的诉累,受到梁平区人民法院、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物业服务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突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的矛盾也不断发生。梁平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新时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以物业纠纷为切入点,把梁山街道、双桂街道两个人口集中居住区的街道调委会、物业行专调委会作为物业纠纷诉调对接调解的主战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