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郑丽梅)驾驶员罗某酒驾上路,为了逃避处罚,跳高坎、钻草丛、卖萌等,绞尽脑汁、丑态百出,不料,尽管把自己搞得浑身伤痕和被蚊虫叮咬得满身包块,狼狈不堪,却仍然没有逃脱法律处罚。 7月11日晚上22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渝北区龙骏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一辆小轿车驾驶员突然冲卡,看到前方还有民警拦截时,便突然停车,跳出驾驶室,拼命地往路边的坡坎跑去。 该驾驶员如此心虚狂逃,难道是逃犯?是酒驾?还是有其他违法行为?民警立即追了上去。 民警打着手电,在草丛中逐片逐片进行搜查。10余分钟后,民警发现了四肢贴地,趴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的嫌疑人。民警走到他跟前时,驾驶员还故意嘟嘴摇头,示意民警不要出声。驾驶员被控制后,还满嘴喷着酒气,嘻嘻哈哈跟民警开玩笑说,自己是在跟民警“躲猫猫”。 经酒精检测,驾驶员罗某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当天晚上,罗某在龙兴镇上和朋友吃火锅,喝了好几瓶啤酒,22时许驾车经龙骏大道回家。 没想到,刚行驶至龙驿大道与龙骏大道交叉路口时,突然发现前方有警察设卡检查,罗某顿时非常慌乱,停车逃窜、跳下坡坎、躲藏于草丛。在趴在湿漉漉的草丛里时,罗某裸露在外的手臂、双腿、脖子、面部等全被草丛划烂,伤痕累累,罗某趴在草丛中大气不敢喘一下,蚊虫蜂拥而至,又叮又咬,他还不敢拍打驱赶,只有忍着任由蚊虫折磨,无比痛苦,逮住他时,满身血肿包块,痛苦不堪。 民警对罗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事后,罗某非常愧疚,表示,躲避酒驾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狼狈不堪,以后再也不做这些傻事了,不再酒后驾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