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行政复议让企业重获生机

时间: 2019-08-2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57

吴小川接待群众咨询、投诉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默默耕耘于执法监督队伍中的一员,永川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吴小川近3年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60余件,参与重大疑难问题处理30余件,培训执法人员3300余人次,审查行政处罚案卷300余件。他秉持公平正义之心,为决策“立规矩”,为执法“量尺度”。

坚持复议为民群众事无小事

今年40岁的吴小川,2002年进入永川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那时,行政复议是他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之一。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准司法程序,同时也是政府内部监管、自我纠错的有效机制。在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的原则下,吴小川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分析研究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注重合理性审查,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权益。

2015年,永川当地一家挂面厂由于产品并未具有标签和说明书上所有成分,涉及虚假内容,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万余元。同年9月份,企业负责人杨某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吴小川接到杨某的申请后展开调查,得知行政处罚决定是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裁量范围内作出的,完全合法。但在调查过程中他了解到,挂面厂已经营了20多年,厂里有几十名工人且正面临拆迁问题。

“按照程序走,我们维持食药监分局的处罚决定,是没问题的。”吴小川说,但考虑到这家小企业经营不易,也属首次违法,且抽检的产品质量合格,如果按照处罚决定执行,面对数额不低的罚款,这家企业只会倒闭,数十名员工则面临失业。对此,他提议进行复议调解。

于是,在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永川区政府启动了调解程序。调解现场,企业负责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忏悔,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守法诚信经营,在吴小川和同事的努力下,食药监分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了减轻处罚。

此外,为了帮助企业继续经营下去,吴小川和同事主动帮企业联系了新的生产地点。就此,一家企业因为行政复议,得到了重生的机会。

吴小川说,执法就是“罚款”“管理”,这样的观念,在不少执法部门仍然存在。这样一来,就忽视了行政执法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因此,指导督促各执法部门转变观念、柔性执法、服务企业、推动发展是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5年,随着机构调整,吴小川专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近年来,他勇于碰硬,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给行政执法带上了“紧箍咒”。

监督行政执法的机关多,但缺乏专业对口的管理部门,对此,吴小川负责起草了《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执法监督约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7年出台。《办法》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采取约请该机关行政负责人进行谈话,并提出整改意见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一直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依据。”吴小川称,这也是全市首个地方性工作制度,明确将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纳入监督问责范围。

经过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永川区政府法制办于2017年,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出台了“永川区委托执法工作规则”,明确了依法放权、权责一致、实事求是、尽责履职四项原则,建立了协议签订、备案公示、培训指导、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并对全区委托执法事项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凡清单以外的事项,各镇街有权拒绝执行。作为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吴小川表示,明确了“清单之外无委托”,这样一来,既确保了行政执法权依法下放,也确实减轻了基层很多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17年来,吴小川始终坚持学习,独立拟草政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计划、规划、总结、报告等100余篇;独立拟草重大制度安排21件。为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对当地各镇街、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对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答疑解惑。

执法监督永远在路上,吴小川表示:将坚持司法为民,探索创新,建立完善全方位实时高效的行政执法指导、协调、监督机制,为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记者舒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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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行政复议让企业重获生机

吴小川接待群众咨询、投诉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默默耕耘于执法监督队伍中的一员,永川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吴小川近3年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60余件,参与重大疑难问题处理30余件,培训执法人员3300余人次,审查行政处罚案卷300余件。他秉持公平正义之心,为决策“立规矩”,为执法“量尺度”。

坚持复议为民群众事无小事

今年40岁的吴小川,2002年进入永川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那时,行政复议是他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之一。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准司法程序,同时也是政府内部监管、自我纠错的有效机制。在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的原则下,吴小川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分析研究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注重合理性审查,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权益。

2015年,永川当地一家挂面厂由于产品并未具有标签和说明书上所有成分,涉及虚假内容,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万余元。同年9月份,企业负责人杨某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吴小川接到杨某的申请后展开调查,得知行政处罚决定是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裁量范围内作出的,完全合法。但在调查过程中他了解到,挂面厂已经营了20多年,厂里有几十名工人且正面临拆迁问题。

“按照程序走,我们维持食药监分局的处罚决定,是没问题的。”吴小川说,但考虑到这家小企业经营不易,也属首次违法,且抽检的产品质量合格,如果按照处罚决定执行,面对数额不低的罚款,这家企业只会倒闭,数十名员工则面临失业。对此,他提议进行复议调解。

于是,在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永川区政府启动了调解程序。调解现场,企业负责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忏悔,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守法诚信经营,在吴小川和同事的努力下,食药监分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了减轻处罚。

此外,为了帮助企业继续经营下去,吴小川和同事主动帮企业联系了新的生产地点。就此,一家企业因为行政复议,得到了重生的机会。

吴小川说,执法就是“罚款”“管理”,这样的观念,在不少执法部门仍然存在。这样一来,就忽视了行政执法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因此,指导督促各执法部门转变观念、柔性执法、服务企业、推动发展是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5年,随着机构调整,吴小川专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近年来,他勇于碰硬,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给行政执法带上了“紧箍咒”。

监督行政执法的机关多,但缺乏专业对口的管理部门,对此,吴小川负责起草了《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执法监督约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7年出台。《办法》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采取约请该机关行政负责人进行谈话,并提出整改意见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一直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依据。”吴小川称,这也是全市首个地方性工作制度,明确将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纳入监督问责范围。

经过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永川区政府法制办于2017年,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出台了“永川区委托执法工作规则”,明确了依法放权、权责一致、实事求是、尽责履职四项原则,建立了协议签订、备案公示、培训指导、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并对全区委托执法事项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凡清单以外的事项,各镇街有权拒绝执行。作为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吴小川表示,明确了“清单之外无委托”,这样一来,既确保了行政执法权依法下放,也确实减轻了基层很多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17年来,吴小川始终坚持学习,独立拟草政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计划、规划、总结、报告等100余篇;独立拟草重大制度安排21件。为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对当地各镇街、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对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答疑解惑。

执法监督永远在路上,吴小川表示:将坚持司法为民,探索创新,建立完善全方位实时高效的行政执法指导、协调、监督机制,为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记者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