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冉芙蓉)近日,彭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庭兑现承诺,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6000元。 涂某与谭某系邻居,2017年,涂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谭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造成三轮车乘坐人贾某受伤入院治疗,彭水县交巡警大队认定谭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涂某在此事故责任负次要责任。谭某与贾某系夫妻关系,故贾某只要求涂某担责。涂某在庭审前已经支付12 000元医疗费,贾某为余下的赔偿费用多次找涂某协商未果,故诉至彭水法院。 考虑到案件双方邻里关系一向颇为融洽,承办法官根据庭审中总结的分歧点,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涂某一次性支付余下赔偿款26000元,原告贾某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被告涂某当场交付了赔偿款并与原告贾某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