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乱点村” 如今“零上访”

时间: 2019-10-2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648

长寿区葛兰镇盐井村借鉴城区楼栋长做法,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建立并在全村推行“湾长制”,实现“由乱到治”,昔日的“乱点村”成功蜕变为今日的零上访村。

突出问题导向引导村民群防群治

盐井村位于葛兰镇南端,由原天台乡盐井村、兴隆村、土山村合并组成,全村幅员面积5.2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小组、43个村民聚居湾落、3950人。2013年以前,盐井村是全镇有名的后进村,村民居住分散,村干部对村民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导致群众上访、非访成为“家常便饭”。而社会环境的不稳定,经济发展的滞后,居住环境的脏乱差,更加激化了干群、邻里矛盾。仅2013年,盐井村村民到镇上访案件达40件,到区上访案件15件,到市上访案件5件,发生治安案件10件。

2014年换届后,盐井村领导班子下定决心“刮骨疗伤”,邀请村民群众为盐井村“把脉会诊”。通过入户走访、召开院坝会、党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等,盐井村领导班子广泛听取了群众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刻认识该村问题产生的症结在于社会治理和群众自治工作基础不扎实。为解决这一问题,盐井村领导班子想了不少办法,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收效甚微。

2014年12月,区综治委印发《关于在全区城市社区组建义务巡逻队伍和配备楼栋长的实施方案》,在城市社区推开楼栋长制度,强化城市社区社会治理和居民自治工作基础。葛兰镇党委政府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积极引导盐井村借鉴城市社区楼栋长制度做法,明确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实施“湾长制”,有效延伸基层社会治理触角。

强化制度设计提升“湾长”综合素质

经过深入调研与学习借鉴,盐井村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干部一致认为,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社区的延伸是楼栋长,那么在乡村的延伸就应该放在各个湾落,通过村民投票选出一名政治立场坚定、文化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在本湾威望较高的“湾长”,发挥“湾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让“湾长”全权负责自己所在湾落村民的需求,成为干部与群众沟通联络的桥梁。

为此,盐井村草拟实施“湾长制”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包含《盐井村湾长管理制度》《湾长考核办法》以及《湾长辞退办法》等内容,明确“湾长”采取一年一任制,每年1月盐井村8个组的组长均会到村委会推荐所在组别湾长名单,村支两委在获取名单后走访全村43个湾落,确定名单,然后在各个湾落分别召开选举大会,由各湾村民自发投票选举“湾长”。

2015年1月,盐井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湾长制度”一经提出,便获得全票通过。按照“较大的湾单独投选,相邻且人数较少的几个湾合并投选”的原则,盐井村最终选出了第一届的34名“湾长”。

“湾长制”实施迄今5年,每届当选“湾长”多为老党员、退休工人、退休干部,且多数“湾长”为连任。为强化对“湾长”的管理和能力提升,盐井村支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每月20日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所有“湾长”一起升国旗、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坚定党员信念,牢记为民服务宗旨。

盐井村每月还定期召开“湾长”会议,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预警当月矛盾纠纷隐患,布置本月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湾长”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党建引领强化管理,也有效防止了“湾长”在湾落形成宗族势力、家族势力。

发挥带头作用和谐党群干群关系

在具体工作中,“湾长”们兼任着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特殊人群关照员、义务消防员、义务安全巡逻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环境卫生监督员、群众事务代办员等诸多身份。“湾长”除了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村上管理规定,反映村民需求,开展湾内治安巡逻,化解群众矛盾等工作外,还主动担负起帮忙照顾湾内老弱病残的职责。

5年来,盐井村的34名“湾长”义务巡逻3000余场次,发放各类平安建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帮群众代办事务1200余件,为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全村群防群治氛围更加浓厚。随着“湾长制”的实施,以前湾内打架斗殴、“顺手牵羊”“乱吐乱丢”等现象少了,换来的是更干净的湾落和更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长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兵告诉记者,“湾长制”是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基层的延伸,是群众自治的特殊方式,是加强基层群防群治工作的有力举措。盐井村自实施“湾长制”以来,实现了三个大幅下降:一是矛盾纠纷发生数大幅下降,2016年发生272件,2017年发生69件,2018年仅发生12件;二是村民上访大幅下降,2015年到镇27件、到区6件、到市1件;2016年到镇5件,到区1件,到市0件;2017和2018年,盐井村均实现了镇、区、市三级零上访;三是案件发案大幅下降,2016年发生治安案件8件,2017年发生治安案件4件,2018年仅发生治安案件1件。

通过实施“湾长制”,盐井村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湾、大事不出组、矛盾不上交”,极大的促进了社会和谐,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自治成效。

记者 张成林 通讯员 范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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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乱点村” 如今“零上访”

长寿区葛兰镇盐井村借鉴城区楼栋长做法,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建立并在全村推行“湾长制”,实现“由乱到治”,昔日的“乱点村”成功蜕变为今日的零上访村。

突出问题导向引导村民群防群治

盐井村位于葛兰镇南端,由原天台乡盐井村、兴隆村、土山村合并组成,全村幅员面积5.2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小组、43个村民聚居湾落、3950人。2013年以前,盐井村是全镇有名的后进村,村民居住分散,村干部对村民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导致群众上访、非访成为“家常便饭”。而社会环境的不稳定,经济发展的滞后,居住环境的脏乱差,更加激化了干群、邻里矛盾。仅2013年,盐井村村民到镇上访案件达40件,到区上访案件15件,到市上访案件5件,发生治安案件10件。

2014年换届后,盐井村领导班子下定决心“刮骨疗伤”,邀请村民群众为盐井村“把脉会诊”。通过入户走访、召开院坝会、党员会议、群众代表会议等,盐井村领导班子广泛听取了群众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刻认识该村问题产生的症结在于社会治理和群众自治工作基础不扎实。为解决这一问题,盐井村领导班子想了不少办法,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收效甚微。

2014年12月,区综治委印发《关于在全区城市社区组建义务巡逻队伍和配备楼栋长的实施方案》,在城市社区推开楼栋长制度,强化城市社区社会治理和居民自治工作基础。葛兰镇党委政府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积极引导盐井村借鉴城市社区楼栋长制度做法,明确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实施“湾长制”,有效延伸基层社会治理触角。

强化制度设计提升“湾长”综合素质

经过深入调研与学习借鉴,盐井村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干部一致认为,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社区的延伸是楼栋长,那么在乡村的延伸就应该放在各个湾落,通过村民投票选出一名政治立场坚定、文化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在本湾威望较高的“湾长”,发挥“湾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让“湾长”全权负责自己所在湾落村民的需求,成为干部与群众沟通联络的桥梁。

为此,盐井村草拟实施“湾长制”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包含《盐井村湾长管理制度》《湾长考核办法》以及《湾长辞退办法》等内容,明确“湾长”采取一年一任制,每年1月盐井村8个组的组长均会到村委会推荐所在组别湾长名单,村支两委在获取名单后走访全村43个湾落,确定名单,然后在各个湾落分别召开选举大会,由各湾村民自发投票选举“湾长”。

2015年1月,盐井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湾长制度”一经提出,便获得全票通过。按照“较大的湾单独投选,相邻且人数较少的几个湾合并投选”的原则,盐井村最终选出了第一届的34名“湾长”。

“湾长制”实施迄今5年,每届当选“湾长”多为老党员、退休工人、退休干部,且多数“湾长”为连任。为强化对“湾长”的管理和能力提升,盐井村支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每月20日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所有“湾长”一起升国旗、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坚定党员信念,牢记为民服务宗旨。

盐井村每月还定期召开“湾长”会议,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预警当月矛盾纠纷隐患,布置本月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湾长”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党建引领强化管理,也有效防止了“湾长”在湾落形成宗族势力、家族势力。

发挥带头作用和谐党群干群关系

在具体工作中,“湾长”们兼任着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特殊人群关照员、义务消防员、义务安全巡逻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环境卫生监督员、群众事务代办员等诸多身份。“湾长”除了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村上管理规定,反映村民需求,开展湾内治安巡逻,化解群众矛盾等工作外,还主动担负起帮忙照顾湾内老弱病残的职责。

5年来,盐井村的34名“湾长”义务巡逻3000余场次,发放各类平安建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帮群众代办事务1200余件,为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全村群防群治氛围更加浓厚。随着“湾长制”的实施,以前湾内打架斗殴、“顺手牵羊”“乱吐乱丢”等现象少了,换来的是更干净的湾落和更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长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兵告诉记者,“湾长制”是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基层的延伸,是群众自治的特殊方式,是加强基层群防群治工作的有力举措。盐井村自实施“湾长制”以来,实现了三个大幅下降:一是矛盾纠纷发生数大幅下降,2016年发生272件,2017年发生69件,2018年仅发生12件;二是村民上访大幅下降,2015年到镇27件、到区6件、到市1件;2016年到镇5件,到区1件,到市0件;2017和2018年,盐井村均实现了镇、区、市三级零上访;三是案件发案大幅下降,2016年发生治安案件8件,2017年发生治安案件4件,2018年仅发生治安案件1件。

通过实施“湾长制”,盐井村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湾、大事不出组、矛盾不上交”,极大的促进了社会和谐,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自治成效。

记者 张成林 通讯员 范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