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沈建策)近日,巴南区接龙镇村民刘某遇到了一件令自己非常气愤的事,最后通过毗邻的綦江区公安局隆盛派出所民警调解,该事件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原来,11月5日晚上10点半左右,罗某驾驶水泥罐车从工地一搅拌站返回万盛南桐,途经接龙镇桥边村时,不慎将刘某家旁种植的一棵直径达15厘米的桂花树挂倒。刘某要求对方赔偿三百元,但当时罗某身上只有两百多元现金,希望刘某能酌情减少赔偿金额。双方继续协商期间,突然下起了大雨,趁刘某进屋取伞之机,罗某竟然擅自驾车驶离了现场。刘某搭乘摩托车追了近十公里,才在綦江区隆盛镇石梁村拱桥组路段将罗某车辆逼停,然而驾驶员仍然坐在车上不理不睬,刘某只好报警求助警方解决。
隆盛所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对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刘某对罗某擅自开溜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慨,气愤之余要求对方加倍赔偿其损失六百元。鉴于双方均不愿到距离较远的接龙派出所处理此事,同意隆盛所民警当场调解,最后,通过民警耐心工作,罗某赔偿了对方损失五百元,并向刘某赔礼道歉。
警方提醒:遇纠纷需协商赔偿时,双方要态度端正、和平协商,有实际困难可当面告知,切勿心存侥幸离开现场,避免引起更大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