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12月10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规定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出台的《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规定》(以下简称《监督规定》)的相关情况。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检察机关出台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监督规定。 “根据市检察院出台的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力清单,检察官可以决定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轻微侵财犯罪四类案件的微罪不起诉。再加上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大多数案件捕不捕、诉不诉,定什么罪,量什么刑,检察官具有‘一言九鼎’的作用。”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刘艳红介绍了《监督规定》出台的背景,检察官手中权力更大了,意味着肩负的责任更重了,从外界看,被腐蚀、围猎的风险也增加了。为规范检察权行使,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公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和案件质量风险,市检察院出台了《监督规定》。 据介绍,《监督规定》共6章30条,围绕监督主体、监督重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构建起了一张比较完备的监督网络。 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潘祥均介绍称,截至今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刑诉法规定,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规范化办理,呈现出四个显著特征:一是适用比例高,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1656件27097人,适用件数占比84.28%、人数占比78.25%;二是办案效率高,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的轻刑案件,共适用速裁程序出庭10145件,占认罪认罚案件总量的55.35%;三是量刑精准度高,向人民法院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5962人,占比72.94%;四是息诉服判率高,由于法律后果可预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和解退赔比例大幅提升,认罪服判率达98.15%。 据悉,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严格执行《监督规定》,加强对检察人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有效防范假案假证等案件质量风险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廉政风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