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专题论证

时间: 2019-12-1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337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会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学者,就一件公民审查建议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座谈会。

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重庆人大官网首页上“业务系统”栏目中开放“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窗口,并从即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该窗口在网上提交审查建议并查看办理结果。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收到了来自公民邓鹏要求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审查的建议。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通过“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窗口收到的首件审查建议。

收到审查建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及时启动了审查程序。鉴于该建议影响重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又专门召集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等有关部门,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加加林控股有限公司、重医附一院、市医疗急救中心等有关单位,并邀请杨佳红、黄锡生两位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举行此次论证座谈会。

座谈会上,审查建议提起人邓鹏阐述了审查建议的基本诉求及主要理由,并对市人大高度重视公民审查建议的研究、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随后,参会人员围绕重庆药品交易的基本情况,国家对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政策要求,《通知》中有关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两位立法咨询专家也从法理层面进行了分析论证,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审查处理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负责人表示,公民提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是启动审查工作的重要途径。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就是为了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在当前全国上下全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背景下,研究处理好该审查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还将根据座谈会情况作进一步研究讨论,并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审查建议提起人反馈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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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专题论证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会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学者,就一件公民审查建议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座谈会。

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重庆人大官网首页上“业务系统”栏目中开放“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窗口,并从即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该窗口在网上提交审查建议并查看办理结果。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收到了来自公民邓鹏要求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审查的建议。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通过“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窗口收到的首件审查建议。

收到审查建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及时启动了审查程序。鉴于该建议影响重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又专门召集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等有关部门,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加加林控股有限公司、重医附一院、市医疗急救中心等有关单位,并邀请杨佳红、黄锡生两位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举行此次论证座谈会。

座谈会上,审查建议提起人邓鹏阐述了审查建议的基本诉求及主要理由,并对市人大高度重视公民审查建议的研究、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随后,参会人员围绕重庆药品交易的基本情况,国家对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政策要求,《通知》中有关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两位立法咨询专家也从法理层面进行了分析论证,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审查处理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负责人表示,公民提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是启动审查工作的重要途径。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就是为了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在当前全国上下全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背景下,研究处理好该审查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还将根据座谈会情况作进一步研究讨论,并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审查建议提起人反馈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