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邓明鉴提交《关于我市解决“预付卡”消费存在“陷阱”问题的建议》

时间: 2020-01-1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913

理发预付卡打七折、干洗衣服办卡打八折、健身年卡六折……当下,各类消费优惠吸着人们“捡便宜”,殊不知,“捡便宜”却可能发生“预付卡退款难”“停业后追讨难”“服务质量难保证”等消费风险。目前,预付卡消费已遍及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教育培训等各服务行业,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邓明鉴提交了《关于我市解决“预付卡”消费存在“陷阱”问题的建议》,建议制定相应规则,规范商家行为,预防消费者权益受损。

问题:预付卡伴随诸多“消费陷阱”

邓明鉴告诉记者,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印发《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预付卡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要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小到几百元的理发卡、洗车卡、养生卡,大到几千上万元的餐饮卡、健身卡、培训卡、美容卡、家政服务卡……预付卡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方便生活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预付卡消费陷阱。

邓明鉴调研发现,商家为吸引、捆绑顾客,减少资金压力,多以预存现金赠送礼品、提供更多服务、充值越多优惠越大等促销方式“忽悠”消费者办卡,而这些预付卡却存在诸多问题。

商家常以口头承诺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办卡,在发生纠纷时则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一经售出,概不退卡”等为由,造成消费者投诉、诉讼维权难。且由于商家在发行预付卡时,未按照《办法》要求履行备案手续,导致大量预付卡成为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的“三无卡”,店面倒闭,商家“失踪”,所存金额就难以追回。即使发卡商家将店面及债务转让至下一任商家,因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新接手的商家也常常以不是发卡商为由,拒绝提供服务,使预付卡沦为废卡。

建议:建立发售备案履约担保制度

邓明鉴认为,预付卡的使用对减少假钞、便利公众支付、扩大内需消费等有一定效果,但预付卡消费乱象丛生,亟待重拳整治,从源头防范风险,促使商家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这些问题,邓明鉴建议,我市应尽快制定《重庆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预付卡发售备案、退卡细则及履约担保制度。要求预发卡商家在发卡前30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发卡;要求已发行预付卡的商家补办备案手续,对逾期未完成备案登记的商家予以行政处罚。

建议市商务委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减少管理漏洞,全面掌握发卡商家的情况,及时清退消费者预付金,依法追讨已卷款潜逃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商家。

建议市商务委引入第三方资金管托平台,建立第三方资金管托制度。为发卡商家提供预收资金支付和结算服务,实现充值、取现、资金划拨等业务可由消费者自行操作完成;根据商家经营和信用状况,评估商家保证金缴纳比例,要求商家在预付卡发售登记备案时将保证金汇入第三方资金管托平台,作为履约担保,在商家破产、跑路时,保障消费者权益,减少消费者损失。

同时,拓宽监管渠道,设立消费欺诈举报热线、信箱、微信,对恶意利用预付卡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行为依法惩治,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清理失信商家,促使行业内遵规守法。

最后,应加强引导宣传。通过新闻媒介、手机app、微博等多种渠道,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消费者明白验明商家经营主体资格的重要性,在消费合同中详细约定预付卡使用范围、期限、退款等内容,并收取经营主体资格或个体经营户身份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作为消费维权证据。

记者 唐孝忠 谭剑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市人大代表邓明鉴提交《关于我市解决“预付卡”消费存在“陷阱”问题的建议》

理发预付卡打七折、干洗衣服办卡打八折、健身年卡六折……当下,各类消费优惠吸着人们“捡便宜”,殊不知,“捡便宜”却可能发生“预付卡退款难”“停业后追讨难”“服务质量难保证”等消费风险。目前,预付卡消费已遍及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教育培训等各服务行业,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邓明鉴提交了《关于我市解决“预付卡”消费存在“陷阱”问题的建议》,建议制定相应规则,规范商家行为,预防消费者权益受损。

问题:预付卡伴随诸多“消费陷阱”

邓明鉴告诉记者,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印发《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预付卡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要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小到几百元的理发卡、洗车卡、养生卡,大到几千上万元的餐饮卡、健身卡、培训卡、美容卡、家政服务卡……预付卡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方便生活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预付卡消费陷阱。

邓明鉴调研发现,商家为吸引、捆绑顾客,减少资金压力,多以预存现金赠送礼品、提供更多服务、充值越多优惠越大等促销方式“忽悠”消费者办卡,而这些预付卡却存在诸多问题。

商家常以口头承诺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办卡,在发生纠纷时则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一经售出,概不退卡”等为由,造成消费者投诉、诉讼维权难。且由于商家在发行预付卡时,未按照《办法》要求履行备案手续,导致大量预付卡成为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的“三无卡”,店面倒闭,商家“失踪”,所存金额就难以追回。即使发卡商家将店面及债务转让至下一任商家,因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新接手的商家也常常以不是发卡商为由,拒绝提供服务,使预付卡沦为废卡。

建议:建立发售备案履约担保制度

邓明鉴认为,预付卡的使用对减少假钞、便利公众支付、扩大内需消费等有一定效果,但预付卡消费乱象丛生,亟待重拳整治,从源头防范风险,促使商家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这些问题,邓明鉴建议,我市应尽快制定《重庆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预付卡发售备案、退卡细则及履约担保制度。要求预发卡商家在发卡前30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发卡;要求已发行预付卡的商家补办备案手续,对逾期未完成备案登记的商家予以行政处罚。

建议市商务委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减少管理漏洞,全面掌握发卡商家的情况,及时清退消费者预付金,依法追讨已卷款潜逃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商家。

建议市商务委引入第三方资金管托平台,建立第三方资金管托制度。为发卡商家提供预收资金支付和结算服务,实现充值、取现、资金划拨等业务可由消费者自行操作完成;根据商家经营和信用状况,评估商家保证金缴纳比例,要求商家在预付卡发售登记备案时将保证金汇入第三方资金管托平台,作为履约担保,在商家破产、跑路时,保障消费者权益,减少消费者损失。

同时,拓宽监管渠道,设立消费欺诈举报热线、信箱、微信,对恶意利用预付卡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行为依法惩治,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清理失信商家,促使行业内遵规守法。

最后,应加强引导宣传。通过新闻媒介、手机app、微博等多种渠道,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消费者明白验明商家经营主体资格的重要性,在消费合同中详细约定预付卡使用范围、期限、退款等内容,并收取经营主体资格或个体经营户身份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作为消费维权证据。

记者 唐孝忠 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