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在提案中指出,据公安交管局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630.21万辆,其中私人汽车拥有量363.16万辆。按照常规测算,每年将产生20万辆以上的报废车,而目前我市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能力不到10万辆,和全国统计的情况类似,70%的报废汽车流入到非法交易市场或者不正规的非专业企业。 提案表示,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更加突显出我市废旧汽车回收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是回收再利用的法规不完善。目前,国家出台了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积极鼓励发展再制造,但我国有关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需要尽快调整。同时,我市也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作为配套。 二是回收企业的专业化水平低。汽车虽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但配套的废旧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有资质的回收处理企业仅30多家,且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设备进入门槛较低,导致回收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亟需规范和全面提档升级。 三是回收行业监管相对薄弱。一是多头管理,造成监管空白。二是对汽车回收行业的监管较为薄弱。 对此,提案建议,制定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严格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符合《办法》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积极性。同时,我市应抓紧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出台接地气的地方法规与制度,促进我市废旧汽车回收产业的健康发展。 亟需提升回收企业专业化水平。规范汽车生产企业在汽车生产材料选择、产品设计、报废汽车拆解等问题,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率与环保要求。鼓励汽车制造企业与回收企业共同建立汽车回收利用研发中心。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行业从业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报废汽车补贴政策,并在融资、税收等方面支持汽车回收行业。 提案还建议,要不断加强监察管理力度。推动成立以政府牵头,经贸、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的报废汽车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常态开展联合行动,将报废汽车管理纳入日常化、长效化管理;在束约个人行为的同时,从简化手续入手,方便处置废旧汽车,同时在机车车辆报废回收信息管理工作中,对机车零部件生产商、供应商、销售商全覆盖监管;加大对非法拆解窝点和修理企业的管理惩治力度,堵塞报废车辆销售渠道。 记者 舒楚寒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