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六项疫情防控措施 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时间: 2020-03-1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803

本网讯(记者 饶果)在今(17)日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罗蔺通报了我市境外入渝返渝防控工作的相关情况。

罗蔺介绍,目前国内和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都持续向好,我市已经连续21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从3月15日起,我市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实现了“双清零”,但境外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据权威信息看,目前全世界有151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之外确诊的病例数已超过8万例,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的风险和压力在不断加大。

为此,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根据境外疫情最新的变化,对前期采取的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措施进行了适时调整和完善,对于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均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并从六个方面精准有效防控,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扩至16个

我市时刻关注境外疫情发展态势,考虑到全国境外输入性病例明显增多,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也日渐增长,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将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范围由原来确定的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西班牙、德国、法国、美国等8个国家,扩大到瑞士、英国、挪威、荷兰、瑞典、比利时、丹麦、奥地利等8个国家,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就变成了16个。

实施科学分类精准管理

据了解,我市对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分为从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和从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他们入境以后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到指定集中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和等待结果,如果结果异常,立即送定点医院,按照规定程序、流程进行处置;如果检测结果无异常,按照属地原则,由相关区县接回,并实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此外,做好经重庆前往其他省市的中转人员的过境中转管控,将中转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给目的地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好受控转运或就地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全面落实健康申报制度严格依法防控

据悉,我市全面落实健康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如实报告本人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相关部门将对个人申报事项进行核查,严格排查有没有症状、有没有14天内到过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有没有接触史等情况。同时,对拒不配合、故意隐瞒以及虚假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带来严重传播风险的,将根据有关刑事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明确入境来渝返渝人员费用承担原则

即日起,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有关的检测和治疗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核报或者是理赔,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规定进行核报;如果购买了商业保险,便按照相关的商业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的费用自己承担。同时,对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我市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必要的救助。

强化入境地衔接和社区排查管理

对在国内其他省(区、市)口岸入境,短暂停留后又转乘其他交通工具来渝的人员,我市积极主动对接入境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及入境人员,同时大力开展社区滚动排查,找出抵渝时间未满14天的入境来渝返渝人员,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的家人或所在单位,应主动提前向社区申报入境人员信息。

注重全流程人性化服务

据了解,我市将在总结前一阶段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认真做好提前告知、温馨提示、为外籍人员提供语言翻译、合理照顾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的学习工作需求等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罗蔺表示,政策调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及其家人和朋友能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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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六项疫情防控措施 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本网讯(记者 饶果)在今(17)日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罗蔺通报了我市境外入渝返渝防控工作的相关情况。

罗蔺介绍,目前国内和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都持续向好,我市已经连续21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从3月15日起,我市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实现了“双清零”,但境外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据权威信息看,目前全世界有151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之外确诊的病例数已超过8万例,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的风险和压力在不断加大。

为此,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根据境外疫情最新的变化,对前期采取的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措施进行了适时调整和完善,对于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均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并从六个方面精准有效防控,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扩至16个

我市时刻关注境外疫情发展态势,考虑到全国境外输入性病例明显增多,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也日渐增长,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将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范围由原来确定的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西班牙、德国、法国、美国等8个国家,扩大到瑞士、英国、挪威、荷兰、瑞典、比利时、丹麦、奥地利等8个国家,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就变成了16个。

实施科学分类精准管理

据了解,我市对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分为从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和从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他们入境以后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到指定集中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和等待结果,如果结果异常,立即送定点医院,按照规定程序、流程进行处置;如果检测结果无异常,按照属地原则,由相关区县接回,并实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此外,做好经重庆前往其他省市的中转人员的过境中转管控,将中转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给目的地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好受控转运或就地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全面落实健康申报制度严格依法防控

据悉,我市全面落实健康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如实报告本人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相关部门将对个人申报事项进行核查,严格排查有没有症状、有没有14天内到过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有没有接触史等情况。同时,对拒不配合、故意隐瞒以及虚假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带来严重传播风险的,将根据有关刑事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明确入境来渝返渝人员费用承担原则

即日起,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有关的检测和治疗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核报或者是理赔,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规定进行核报;如果购买了商业保险,便按照相关的商业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的费用自己承担。同时,对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我市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必要的救助。

强化入境地衔接和社区排查管理

对在国内其他省(区、市)口岸入境,短暂停留后又转乘其他交通工具来渝的人员,我市积极主动对接入境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及入境人员,同时大力开展社区滚动排查,找出抵渝时间未满14天的入境来渝返渝人员,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的家人或所在单位,应主动提前向社区申报入境人员信息。

注重全流程人性化服务

据了解,我市将在总结前一阶段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认真做好提前告知、温馨提示、为外籍人员提供语言翻译、合理照顾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的学习工作需求等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罗蔺表示,政策调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及其家人和朋友能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