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女子遭遇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时间: 2020-03-2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37

网讯 近日,酉阳法院通过邮寄立案、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办结疫情期间一起申请人身保护案件,发出了今年该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悉,冉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对妻子何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不堪忍受的何女士于2020年1月诉至酉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其与冉某解除婚姻关系。但在本案诉讼期间,冉某仍不知悔改,依然多次找到何女士无理吵闹,严重影响何女士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因正处疫情期间,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信息后,用电话沟通的方式告知何女士可向本院邮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身司法保护。3月19日,在收到何女士邮寄的相关材料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其符合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便在第一时间立案,依法及时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冉某对申请人何某实施家庭暴力,裁定有效期6个月。裁定作出当日,法院工作人员即将“人身安全保护令”成功送达双方当事人,在给冉某送达的同时,也向其依法释明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及违反裁定的法律后果。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工作人员同时向当事人所在地政府平安办及派出所进行了送达,以充分保障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罗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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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法院:女子遭遇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网讯 近日,酉阳法院通过邮寄立案、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办结疫情期间一起申请人身保护案件,发出了今年该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悉,冉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对妻子何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不堪忍受的何女士于2020年1月诉至酉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其与冉某解除婚姻关系。但在本案诉讼期间,冉某仍不知悔改,依然多次找到何女士无理吵闹,严重影响何女士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因正处疫情期间,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信息后,用电话沟通的方式告知何女士可向本院邮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身司法保护。3月19日,在收到何女士邮寄的相关材料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其符合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便在第一时间立案,依法及时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冉某对申请人何某实施家庭暴力,裁定有效期6个月。裁定作出当日,法院工作人员即将“人身安全保护令”成功送达双方当事人,在给冉某送达的同时,也向其依法释明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及违反裁定的法律后果。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工作人员同时向当事人所在地政府平安办及派出所进行了送达,以充分保障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罗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