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綦江区公安局隆盛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本镇居民张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在卧室和内阳台共安置12台电脑设备。经调查,该黑网吧存在较大的消防和治安等安全隐患,隆盛派出所民警多次敦促其自行取缔,但张某始终不予理会,仍然继续经营。 4月29日,隆盛派出所配合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张某经营的黑网吧进行了查处,扣押了该黑网吧两台交换机,并要求张某停止非法经营活动,限期自行清除其余设备,否则将依法对其予以罚款处理。张某表示将尽快落实要求,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民警提醒:从事经营活动要按照相关法规取得合法手续,切勿心存侥幸心理,擅自从事需审批的行业。 通讯员 沈建策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