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讼”助“善治”,江津法院启动“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

时间: 2020-05-21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47

5月20日,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分别与江津区广兴镇红塘村民委员会、蔡家镇茅湾村民委员会签订《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暨“无讼村居社”联动协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江津法院“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上午9时许,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庭长杨军与广兴镇红塘村民委员会主任吴应雄在广兴镇共同签订了《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暨“无讼村居社”联动协作框架协议》。第一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发挥驻贾嗣镇的区位优势,结合红塘村被选定为江津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先发优势,服务保障当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上午9时30分,江津法院运用流动车载法庭在广兴镇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经调解无果后,当庭判决五个子女按月轮流照顾护理两个老人,并平均分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房租费。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对原被告进行判后心理疏导和教育,悉心劝导子女应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父母更多慰藉,共同努力促进家庭和谐。





下午14时30分,江津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李瑞鑫与蔡家镇茅湾村民委员会主任梅宗芬在蔡家镇共同签订《联动协作框架协议》。作为江津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的试验示范单位,茅湾村位于江津南部山区,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第二人民法庭将在做好审判工作同时,更加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助推诉源治理机制建设。

15时许,江津法院“流动普法讲堂”第一讲在茅湾村开讲。现场播放了法治宣传片,李瑞鑫副庭长还结合相关案例,围绕赡养等农村常见法律问题向群众进行了讲解。此外,全国优秀法官徐驰还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并发放相关法律手册和法治宣传资料。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江津法院将结合“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依托流动车载法庭,积极开展驻村法律帮扶、流动普法课堂、巡回诉讼服务,与相关部门、镇街、基层调解组织有效联动推进诉调对接,不断总结固化经验,完善机制建设,推动常态化运行,为服务保障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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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讼”助“善治”,江津法院启动“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

5月20日,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分别与江津区广兴镇红塘村民委员会、蔡家镇茅湾村民委员会签订《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暨“无讼村居社”联动协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江津法院“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上午9时许,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庭长杨军与广兴镇红塘村民委员会主任吴应雄在广兴镇共同签订了《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暨“无讼村居社”联动协作框架协议》。第一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发挥驻贾嗣镇的区位优势,结合红塘村被选定为江津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先发优势,服务保障当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上午9时30分,江津法院运用流动车载法庭在广兴镇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经调解无果后,当庭判决五个子女按月轮流照顾护理两个老人,并平均分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房租费。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对原被告进行判后心理疏导和教育,悉心劝导子女应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父母更多慰藉,共同努力促进家庭和谐。





下午14时30分,江津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李瑞鑫与蔡家镇茅湾村民委员会主任梅宗芬在蔡家镇共同签订《联动协作框架协议》。作为江津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的试验示范单位,茅湾村位于江津南部山区,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第二人民法庭将在做好审判工作同时,更加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助推诉源治理机制建设。

15时许,江津法院“流动普法讲堂”第一讲在茅湾村开讲。现场播放了法治宣传片,李瑞鑫副庭长还结合相关案例,围绕赡养等农村常见法律问题向群众进行了讲解。此外,全国优秀法官徐驰还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并发放相关法律手册和法治宣传资料。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江津法院将结合“无讼村居社”创建活动,依托流动车载法庭,积极开展驻村法律帮扶、流动普法课堂、巡回诉讼服务,与相关部门、镇街、基层调解组织有效联动推进诉调对接,不断总结固化经验,完善机制建设,推动常态化运行,为服务保障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