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6月1日下午,重庆江津法院与宜宾翠屏法院、泸州江阳法院、重庆渝北法院、涪陵法院、万州法院在江津共商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同签署《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翠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江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方强,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天明,渝北法院副院长郑永红,涪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小林及六地法院部分院领导参加协议签署仪式。签署仪式由江津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厚平主持。 江津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剑云在签约仪式致辞中表示,川渝两地自古山水相连,生态环境休戚相关,在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大背景下,六地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跨域生态保护合作,有效推动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深度拓展与效能提速,共促两地经济社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下午15时30分许,在参加签署仪式的院领导及干警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六地法院签署了《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签署仪式结束后,六地法院围绕本次司法协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推进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翠屏法院张伟院长介绍了该院环资审判概况,并表示六地法院签署框架协议很有必要、也很及时,下一步翠屏法院将按照框架协议议定事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人员、畅通信息动态,推动与各地法院协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江阳法院方强专委就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并表示建立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是六地法院加强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的有力举措,今后将按照协议内容积极落实,认真探索,努力取得创新和实效。 渝北法院郑永红副院长介绍了该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表示六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是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举措,协议签订只是起点,希望今后进一步细化举措、完善保障措施,加强联系沟通,重点加强典型案例打造、环境资源案件执行、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合力打造工作亮点。 万州法院冯纲副院长就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表示翠屏、江阳、江津、渝北、涪陵、万州同处长江上游,六地法院签订该协议非常及时,今后要细化落实协议内容,以改革为引领,以创新为动力,加强司法协作,共同激发环境资源司法活力。 涪陵法院王小林院长介绍了该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表示六地法院签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是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长江大保护战略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推进环境资源法治建设、更好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进一步依托该协议,细化协作事项,通过定期举办论坛、创办环资审判通讯刊物、制定协作办法等形式加强合作。 江津法院曹天明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对各家法院来津参加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表示欢迎,简要介绍了江津区区情和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曹天明表示,六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具体举措,今后各法院应继续加强沟通联络,重点在立案、审判、执行、调研等方面深化合作,在操作层面进行细化落实。 依托协议,六地法院将进一步准确定位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司法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