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去年我市医保基金收入363.96亿元,同比増长6.99%

时间: 2020-06-0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97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6月3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虚心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建议,市长唐良智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副市长屈谦多次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专题研究,明确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效果明显。

  整改“医保基金平衡压力不断增大”问题:全年节省医保基金4.9亿元

  做实收入开源。财政、税务、人力社保、医保等部门通力协作,在身份认定、缴费基数确定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加大稽核力度,强化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刚性约束,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在参保扩面上,重点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参保。截至2019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72.08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20.63万人,比上年增加42.32万人,增长6.24%。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3.96亿元,同比増长6.99%。

  控制末端节流。我市探索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与合理诊疗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推动分级诊疗格局全面形成,逐步改变大医院集中扩张、虹吸基层的现状。

  管好流通降价。国家首次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顺利落地,25个中选药品累计采购量占约定采购量的364%,全年节省医保基金4.9亿元;抗癌药专项采购292个品规药品平均降幅20.48%,年药品费用减少1.25亿元。

  整改公共服务亟待改善问题: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

  我市研究起草《重庆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调整基层卫生规划设置,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修订《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重庆市社区医院建设标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环境改造,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培养,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引导公益性回归。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综合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减轻患者自付费用负担,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获得感。

  整改“医疗医药行业行为不够规范”问题:追回医保基金本金4124.06万元

  推进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研究制订《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和《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实施细则》,着力解决挂网价与采购价、釆购价与支付限价倒挂等问题。

  强化药品保供稳价监测监管。落实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建立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变动监测预警机制,对于存在价格涨幅或频次异常、配送不良等情况的药品,综合运用成本调查、函询约谈、暂停挂网等措施,坚决予以约束。

  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市级抽查、片区联组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2020年1-4月,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581家,追回医保基金本金4124.06万元,处违约金7240.86万元;暂停医保支付54家,解除医保协议273家,移交司法机关4家,媒体点名公开通报99个典型案例。

  2019年4月起,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等8部门,开展了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师挂证”“无证行医”“欺诈骗保”“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901起,罚款1054.43万元,暂停执业18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停业整顿8家。

  整改“医保改革亟需深化”问题:探索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方案,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将健全基金监管体系纳入2020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组建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切实解决有机构、有力量、有手段监管的问题。

  积极探索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加快医保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智慧医保实验室和市智慧医保研究中心,开展“互联网+”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在监管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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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去年我市医保基金收入363.96亿元,同比増长6.99%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6月3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虚心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建议,市长唐良智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副市长屈谦多次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专题研究,明确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效果明显。

  整改“医保基金平衡压力不断增大”问题:全年节省医保基金4.9亿元

  做实收入开源。财政、税务、人力社保、医保等部门通力协作,在身份认定、缴费基数确定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加大稽核力度,强化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刚性约束,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在参保扩面上,重点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参保。截至2019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72.08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20.63万人,比上年增加42.32万人,增长6.24%。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3.96亿元,同比増长6.99%。

  控制末端节流。我市探索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与合理诊疗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推动分级诊疗格局全面形成,逐步改变大医院集中扩张、虹吸基层的现状。

  管好流通降价。国家首次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顺利落地,25个中选药品累计采购量占约定采购量的364%,全年节省医保基金4.9亿元;抗癌药专项采购292个品规药品平均降幅20.48%,年药品费用减少1.25亿元。

  整改公共服务亟待改善问题: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

  我市研究起草《重庆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调整基层卫生规划设置,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修订《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重庆市社区医院建设标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环境改造,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培养,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引导公益性回归。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综合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减轻患者自付费用负担,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获得感。

  整改“医疗医药行业行为不够规范”问题:追回医保基金本金4124.06万元

  推进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研究制订《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和《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实施细则》,着力解决挂网价与采购价、釆购价与支付限价倒挂等问题。

  强化药品保供稳价监测监管。落实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建立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变动监测预警机制,对于存在价格涨幅或频次异常、配送不良等情况的药品,综合运用成本调查、函询约谈、暂停挂网等措施,坚决予以约束。

  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市级抽查、片区联组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2020年1-4月,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581家,追回医保基金本金4124.06万元,处违约金7240.86万元;暂停医保支付54家,解除医保协议273家,移交司法机关4家,媒体点名公开通报99个典型案例。

  2019年4月起,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等8部门,开展了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师挂证”“无证行医”“欺诈骗保”“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901起,罚款1054.43万元,暂停执业18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停业整顿8家。

  整改“医保改革亟需深化”问题:探索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方案,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将健全基金监管体系纳入2020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组建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切实解决有机构、有力量、有手段监管的问题。

  积极探索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加快医保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智慧医保实验室和市智慧医保研究中心,开展“互联网+”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在监管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