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文物主管部门职能,共同守护大足石刻等文化遗产,7月8日上午,大足区检察院、大足石刻研究院双方共同签订《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大足石刻研究院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合作的协议》。 协议明确,今后双方将分别立足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职责,通过建立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协作机制,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加大对全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特邀检察官助理可以从遗产保护方面的科学知识、文物修复方面的专业技艺来弥补检察官专业知识的短板。”大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权说,“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将与文化遗产检察官组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黄金搭档,能进一步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长黎方银说,检察机关和文物保护管理部门的通力合作,将推动大足石刻依法保护、依法管理,让大足石刻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迈上新台阶。 “文化遗产领域的公益诉讼,光靠检察机关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四部主任刘昌强出席了启动签约仪式,他说,此次合作是检察公益诉讼联手行政监督管理保护文化遗产的有益探索,携手为保护传承大足石刻等文化遗产贡献共同智慧和力量。 据悉,今年以来,大足区检察院确立了四名业务骨干为“文化遗产检察官”,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履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主要负责检察机关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具体联络、专门办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公益诉讼案件、为文物保护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监督意见、与文物保护部门共同开展文物巡查工作以及与文物保护部门共同举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法治宣传等。 记者 舒楚寒 饶 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