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警方:局长开展巡河工作落实2号总河长令

时间: 2020-07-2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38

  本网讯 为落实《重庆市第2号总河长令》,日前,秀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郑平忠深入溶溪镇李家溪河开展巡河工作,并检查沿途道路交通安全,看望慰问了贫困户。

  郑平忠沿着李家溪河河堤一边走一边看,未发现“乱占”“乱建”现象。针对“污水乱排”问题,指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作出“落实《重庆市第2号总河长令》见行动”工作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要严格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打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行为,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切实做到分类整改、立行立改、应改尽改;要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河流巡查日常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完善群防群治、联防防控机制,共同守护好碧水青山。

  记者 姚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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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警方:局长开展巡河工作落实2号总河长令

  本网讯 为落实《重庆市第2号总河长令》,日前,秀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郑平忠深入溶溪镇李家溪河开展巡河工作,并检查沿途道路交通安全,看望慰问了贫困户。

  郑平忠沿着李家溪河河堤一边走一边看,未发现“乱占”“乱建”现象。针对“污水乱排”问题,指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作出“落实《重庆市第2号总河长令》见行动”工作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要严格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打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行为,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切实做到分类整改、立行立改、应改尽改;要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河流巡查日常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完善群防群治、联防防控机制,共同守护好碧水青山。

  记者 姚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