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谭剑)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总队获悉,为预防农村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群众可通过口头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这三种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农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举报人将获得相应奖励。 7月2日上午,巫溪县交巡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男子在巫溪县中梁乡无证驾驶,十分危险,请严查严处。接到举报电话后,巫溪县交巡警大队立即组织拦截,在中梁乡龙头咀大桥处查获违法男子张某。经调查核实,张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随后,巫溪县交巡警大队向举报人发放了200元奖励。 市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奖举报针对的是我市县、乡、村及场镇道路上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可以采取以下3种方式进行举报:一,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二,拨打110电话举报;三,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进行举报。 交巡警提醒,举报时,举报人应当尽可能向公安机关提供准确的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组织有效查处。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发放奖金,同时,公安机关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在1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相关链接▶▶▶ 举报这十类交通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一)50元 1.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 2.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 3.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 (二)200元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2.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3.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 4.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 (三)500元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100元至2000元 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有价值的线索,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特别提醒,除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外,对于举报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不予奖励;对于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联名举报,按一案奖励;举报同一人的多项违法行为,按最高奖金额奖励。举报人在得到奖励通知的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领取奖金,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