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网格化防灾体系实现动态监测所有地灾隐患点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时间: 2020-07-2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79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今(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解读新闻发布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列松介绍,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修订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我市已构建起了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化防灾体系

  韩列松介绍,《条例》的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规划引领,科学有效防灾减灾。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易发区和风险区,做好灾害现状和趋势预测,进而提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综合治理等防治项目及任务。每年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气象信息,开展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确定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治区,指导各区县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预防为先,筑牢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如何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后如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条例》进行了规范,首先是调查评价,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其次是监测预警,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把大数据监测预警与群防群治结合起来,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还要大力推广实用性强、性价比高、简便易行的自动监测技术装备,逐步实现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

  目前,我市已构建起了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化防灾体系,并依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实现对所有地灾隐患点的动态监测和预警信息实时发布。

  应急处置,强化救援能力建设。《条例》推动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物资储备,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做到应急有备、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特别是要求组织好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险简易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熟悉应急预案和报警信号,熟知撤离路线、避险的安置场所,当灾害发生时,知道往哪里跑,如何避险。

  综合治理,逐步消除地灾隐患。《条例》明确,采取避险移民搬迁和工程治理手段,逐步消除地灾隐患。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逐步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维护生态安全,提高避险群众的搬迁补助标准,做到实施一个搬迁项目、安置好一方群众、保障一方人安全。

  韩列松透露,当前防汛进入“七下八上”阶段,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将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修订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四个突出特点

  韩列松介绍,防治原则指导性更强,新修订的《条例》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转向灾前预防。特别是将地质灾害防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调整为避让优先综合防治,更清晰的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之所以做这个调整,是根据重庆的灾险情实际出发,重庆农村地区大多数是偏远的山区,特别是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居民生活都是较为分散,治理难度非常大,优先采取避险移民措施,同时对城市、集镇农村集中居民点这些集中聚集区,重要的交通干线等区域的地质灾害,我们采取综合防治来消除隐患,这是第一个特点,指导性更强。

  防治责任划分的更加清晰了,《条例》健全了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地勘技术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共同防治机制。强化了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区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机制。同时,《条例》还补充了建设单位未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处罚条款,调整了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无关工程活动,要进行罚款的准则和标准。

  第三个特点,《条例》首次将具有重庆特色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管理体系纳入。科学防灾导向性更加突出,成为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性的制度。同时鼓励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和预警发布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最后,审批程序更加简单了、简化了,新修订的《条例》取消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单位备案的相关规定,取消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审查认定等一些审批项目,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了单位和企业的负担,总体就是这四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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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网格化防灾体系实现动态监测所有地灾隐患点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今(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解读新闻发布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列松介绍,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修订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我市已构建起了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化防灾体系

  韩列松介绍,《条例》的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规划引领,科学有效防灾减灾。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易发区和风险区,做好灾害现状和趋势预测,进而提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综合治理等防治项目及任务。每年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气象信息,开展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确定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治区,指导各区县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预防为先,筑牢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如何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后如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条例》进行了规范,首先是调查评价,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其次是监测预警,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把大数据监测预警与群防群治结合起来,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还要大力推广实用性强、性价比高、简便易行的自动监测技术装备,逐步实现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

  目前,我市已构建起了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化防灾体系,并依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实现对所有地灾隐患点的动态监测和预警信息实时发布。

  应急处置,强化救援能力建设。《条例》推动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物资储备,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做到应急有备、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特别是要求组织好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险简易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熟悉应急预案和报警信号,熟知撤离路线、避险的安置场所,当灾害发生时,知道往哪里跑,如何避险。

  综合治理,逐步消除地灾隐患。《条例》明确,采取避险移民搬迁和工程治理手段,逐步消除地灾隐患。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逐步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维护生态安全,提高避险群众的搬迁补助标准,做到实施一个搬迁项目、安置好一方群众、保障一方人安全。

  韩列松透露,当前防汛进入“七下八上”阶段,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将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修订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四个突出特点

  韩列松介绍,防治原则指导性更强,新修订的《条例》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转向灾前预防。特别是将地质灾害防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调整为避让优先综合防治,更清晰的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之所以做这个调整,是根据重庆的灾险情实际出发,重庆农村地区大多数是偏远的山区,特别是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居民生活都是较为分散,治理难度非常大,优先采取避险移民措施,同时对城市、集镇农村集中居民点这些集中聚集区,重要的交通干线等区域的地质灾害,我们采取综合防治来消除隐患,这是第一个特点,指导性更强。

  防治责任划分的更加清晰了,《条例》健全了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地勘技术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共同防治机制。强化了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区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机制。同时,《条例》还补充了建设单位未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处罚条款,调整了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无关工程活动,要进行罚款的准则和标准。

  第三个特点,《条例》首次将具有重庆特色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管理体系纳入。科学防灾导向性更加突出,成为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性的制度。同时鼓励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和预警发布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最后,审批程序更加简单了、简化了,新修订的《条例》取消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单位备案的相关规定,取消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审查认定等一些审批项目,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了单位和企业的负担,总体就是这四方面的特点。